华中师范大学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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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6.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华中师范大学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教职工活动之家(校友之家))项目总用地面积
*****.77 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单体建筑面积:322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13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970万元。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2018),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协助申请报告表技术评审;3、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报告表修改;4、提交上述研究成果,并协助申请报告表审批并通过审批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评估,对该项目工程现场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调查评估,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措施和现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2.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3.协助提交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4.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回执。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至验收备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社保等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基建处 211室
2.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3.联系人: 龙老师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基建处 21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基建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龙学军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