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员工体检项目零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员工体检项目零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名称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度员工体检项目,项目编号:ZYBX-HB-ZB*******,该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1项目简介:为2024年分公司员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服务。
2.2采购内容范围或者要求:
按照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提供的员工及退休人员名单(合计105名员工),提供全面的体检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若因特殊原因,导致2024年体检延期,以双方履行完组织甲方员工2024年体检工作、结清全部费用为止。
2.4项目预算:本次零星采购预计费用26.25万元(含税)。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500元(含税)/每人,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6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3.1注册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外,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
3.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3未曾在采购人招标等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
3.5供应商与采购人、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以及没有被列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不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相应采购准入限制范围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3.8供应商不在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合作机构黑名单。
3.9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5业绩要求:供应商有2021年11月1日以来实施企事业单位员工体检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供应商,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315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3号。
5.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元)。
6.1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医院组)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体检机构组)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3号4楼会议室。
6.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6.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采 购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甄文发
电 话:0311-********
电子邮件:zhenwenfa@hebei.chinapost.com.cn
标签: 员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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