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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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标题: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
发布时间:
2024-11-26 15:55:40
项目类型:
物料
项目编号:
招标人: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算(万元):
8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16:55: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8 17:30:00
开标时间:
2024-12-05 09:30:00
保证金:
******.00元
招标地区:
甘肃省兰州市
招标方案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202*****155022/%E9%99%84%E4%BB%B6%E4%B8%80%EF%BC%9A%E7%BB%BC%E5%90%88%E8%87%AA%E5%8A%A8%E5%8C%96%E7%B3%BB%E7%BB%9F%E8%AE%BE%E5%A4%87%E6%8B%9B%E6%A0%87%E6%8A%80%E6%9C%AF%E8%A7%84%E8%8C%83%E4%B9%A6.pdf" target="downloadFile">附件一: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pdf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内容 标段预算(万元)
一标段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招标 符合招标文件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
820
2024-11-26
2024-12-05
暂未评标
暂未公示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配套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设备招标方案

招标人: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概况

资金已落实,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单位: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综合自动化系统(不含调度数据网、二次防护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设计、制造、安装等技术标准及设备清单详见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形式。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资格后审。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2024年11月 26 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 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30时;

3、开标及评标时间:2024 年12月5日;

4、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2024 年12月5日。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参见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一);

2、参见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二);

3、参见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附件三);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主体资格、证照齐全有效,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及安全等认证管理体系;具有一定实力或规模有履约能力;具有相关设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设计、制造、安装等资质。

2、具有国内外良好资信、具备相关(设计)制造资质和行业领先的制造能力、在电力行业或工厂供配电系统应具有优良的成功应用业绩的一流品牌。

3、具备长期提供优惠备件和服务能力。

4、所有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于本项目的节能、环保、安全以及智能等要求,具备国际一流制造商资格,应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满足和(或)符合国家标准所描述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取得CCC和PCCC认证;电气二次、通讯系统等设备(装置)应通过具备CNAS认可、CMA认证、CAL认可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通信一致性测试。

5、设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设备制造业务。

6、设备供应不接受中间商或代理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国内综合自动化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等相关业绩5份以上合同供货业绩(业绩表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复印件、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人需提5份正常运行三年以上证明(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或部门印章及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电气设备制造厂除了满足对招标人的要求(资格、资质、业绩除外)外,电气设备的制造厂还应满足制造厂的商务资质要求和技术要求如下:

1)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持有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国家强制性的生产许可证(若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和投标电气设备接入本地电网、网络所需的接口及验收要求。

2)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3)投标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近三年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无不良业绩。

4)具体设备参数由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确定。

5)禁止使用设备参数相同的套牌、贴牌产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罚投标人。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china.gov.cn)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

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1、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授标原则:

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投标价格、投标方案、技术协议谈判及议价结果等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在候选名单中综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标人。技术谈判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后再发布中标通知书,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

3、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到达现场后,买方应在收到货物验收检验质量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10%,配合安装调试、通电、72 小时调试运行,通过业主验收合格并网,且工程结算审计移交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75%,质保金15%,待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2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且买方出具了《设备质保验收合格证书》后30日内,质保金予以一次性付清,质保金持有期间不计息。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2025年1月5日前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评标专家专业 评标专家姓名 专家抽取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24-12-05 09:30:00
评标开始时间:
-
评标结束时间: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金额(万元) 分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报警系统 综合自动化 综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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