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警用电热服
品目
采购单位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秦皇岛市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4日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5日16:29至2016年11月21日16:29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羊城酒店6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13.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颖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文坛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警用电热服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姜颖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文坛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313.9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6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羊城酒店6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期间独立承担(与供应商有关的劳动纠纷、意外伤害、民事纠纷等)法律责任;2)、供应商经营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规;3)、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警用装备或器材);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5)售后服务承诺书;6)、生产厂家项目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签: 警用防护装备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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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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