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购置空气源热泵-招标公告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购置空气源热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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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交付期限

不含税最高控制价

(元)

1

购置空气源热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4台

合同生效后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

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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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内容及要求

1.1.采购清单

品目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台)

技术参数

1-1

空气源热泵

4

★1.采用变频转子式压缩机;

2.机组具有快速智能化霜功能,采用四通阀换向化霜;

★3.机组出风方式:侧出风;

4.适应于-15~46℃气候环境条件;

5.出水温度可在20-55℃任意设定开、关机时间;

6额定产水量≥0.880(m3/h);

★7.额定制热量≥41KW,额定输入功率≤9.5KW;

8.压缩机回气管路防结冰功能:机组压缩机的回气管路设有电辅加热装置,压缩机具备压缩机压缩比的调节结构;

9.减噪措施:采用新型风叶,CFD优化设计,提升风量,降低噪音;

10.机组冷媒调节精度:采用≥6000级以上电子膨胀阀;

11.机组安全功能:机组具有电流逆/缺相等多重保护且具有电控盒防火技术;

12.冷媒防泄漏保护功能:机组水侧换热器具有防冷媒泄漏技术;

13.夜间静音模式功能:机组具有静音模式,晚间机组降频,低噪音运行;

14.防冻保护:机组水侧换热器具有多重水路防冻检测技术;

15.机组翅片采用高效低压损翅片;

16.制冷剂种类:R410A;

17.主机规格:1120*400*1558mm(±5%)/线控显示屏;120mm*120mm* 20mm(±1%)。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参数测试工况:进水温度15℃,热水终止温度55℃,空气干球温度20℃,湿球温度15℃

1.2.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吊装、原系统更换的设备及管路等的拆除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新设备安装、垃圾清运、其他热泵的清洗、管路系统等的恢复施工、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1.3.本项目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至少为两年免费质保,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应提供一切免费保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技术咨询。

1.4.本项目的货物必须为全新的货物。

1.5.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需要进行及时的运维保障及故障检修,投标人可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本地化服务。

2.技术响应要求

2.1.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2.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递推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2.4.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和商务响应表》中。投标人若未对招标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2.统一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00时。

3.3.踏勘集合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东路99号。

3.4.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交货方式和实施地点

4.1.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并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后交付给招标人。

4.2.实施地点:厦门鼓浪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4.3.交付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4.4.包装要求: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于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毁或灭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5.质量保证

5.1.中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5.2.中标人需保证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严格者为准)。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人生产使用要求,不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按招标人要求重新提供货物,直至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5.3.质保期至少为贰年,自安装交付且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应提供一切免费保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技术咨询。若对设备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部位出现故障,该部位的质保期自恢复正常之日起重新计算。

5.4.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质量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更换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招标人意见等)报招标人备案;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应予以更换新货物或提供同型号代用货物或提出其他使货物可正常使用的措施。期间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5.变更(缩短)质保期的约定必须通过双方盖章确认方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送货单)所载质保期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除经双方盖章确认以外,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5.6.在本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届满后,招标人根据本合同第4条第4.1款约定将预留的质保金返还中标人前,双方应共同对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遗留未解决的设备问题、无遗留未解决的其它违约情形,招标人签署质保期内已无质量遗留问题未解决的证明文件。

6.验收标准

6.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招标人依据文件与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3.设备到货后,招标人有权进行开箱验货,由双方就装箱单上列明的内容共同清点,并书面确认。

6.4.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由招标人进行验收,中标人配合进行。

7.培训要求

7.1.中标人提供培训时间【1】天。培训时间安排由双方商定,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应结合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阶段,对招标人管理及运维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的教材及相关资料应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者要求,并经招标人确认,培训效果要求达到运维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

8.合同签订

8.1.中标人必须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作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补偿金,归招标人所有。

8.2.中标人未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8.3.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持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为合同组成部分。

9.其他要求

9.1.合格投标人:划分合同包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若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任何一方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3.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的,三年内禁止其承接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非公开招标新增采购项目;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禁止其参加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的全部新采购项目。

9.4.若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承接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非公开招标新增采购项目;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禁止其参加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的全部新采购项目。

9.5.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9.6.异议及处理

9.6.1.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及处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2.对开标的异议及处理: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6.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及处理: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9.6.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7.经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失败。

9.8.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弄虚作假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9.9.投标资料概不退还。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负责解释和说明原因。

9.10.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1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9.12.上述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要求有冲突的,以此项下条款要求为准。

10.投标报价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合同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拆分报价或不完整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10.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并报出单价(不含税)、小计和总价(不含税)。

10.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提交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使用等履行完毕本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费、配件费、装卸吊装费、辅助材料费、旧设备拆除费、垃圾清运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费、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费、验收费、人员培训费、税金、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1.结算支付方式

11.1.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向招标人开具有效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后 6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95 %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中标人指定账户,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招标人在质保期满且中标人无遗留未解决的设备问题、无遗留未解决的其它违约情形下,于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招标人有权不返还该质保金,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1.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付款。

11.3.发票不作为中标人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的凭证。发票不作为中标人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的凭证。

11.4.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11.5.合同签署页所载明的银行账户为中标人收取本合同项下可得款项的唯一收款账户;如中标人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并获得确认,否则招标人向原指定账户付款即视为招标人履行本合同付款义务,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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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空气源热泵

甲方:

乙方:

空气源热泵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厦门鼓浪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方对购置空气源热泵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结果,乙方为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1.合同标的和价格

1.1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购买空气源热泵,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制造商

数量(套)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1

2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税率%。

1.2合同价格:含税价人民币(¥),不含税价人民币(¥)。价格为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提交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使用等履行完毕本合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费、配件费、装卸吊装费、辅助材料费、旧设备拆除费、垃圾清运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费、调试费、产品检验检测费、验收费、人员培训费、税金、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为交钥匙总包价。

1.3其他:双方确认,本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过采购计划金额【】万元(大写:【】),若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采购计划金额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交货方式和实施地点

2.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并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后交付给甲方。

2.2实施地点:厦门鼓浪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2.3合同工期: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3.培训

3.1乙方提供培训时间 不少于1 天。培训时间安排由双方商定,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应结合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阶段,对甲方管理及运维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的教材及相关资料应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者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培训效果要求达到运维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乙方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向甲方开具有效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后 6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95%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且乙方无遗留未解决的设备问题、无遗留未解决的其它违约情形下,于30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不返还该质保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付款。

4.3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4.4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收取本合同项下乙方可得款项的唯一收款账户;乙方如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原指定账户付款,即视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户名:

开户行:

账号:约定履行交货义务的凭证。

5.质量保证

5.1乙方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5.2乙方需保证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及甲方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严格者为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甲方生产使用要求,不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货物,直至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5.3质保期为年,自安装交付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应提供一切免费保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技术咨询。若对设备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部位出现故障,该部位的质保期自恢复正常之日起重新计算。

5.4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更换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招标人意见等)报甲方备案;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应予以更换新货物或提供同型号代用货物或提出其他使货物可正常使用的措施。期间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5变更(缩短)质保期的约定必须通过双方盖章确认方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送货单)所载质保期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除经双方盖章确认以外,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5.6在本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届满后,甲方根据本合同第4条第4.1款约定将预留的质保金返还乙方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遗留未解决的设备问题、无遗留未解决的其它违约情形,甲方签署质保期内已无质量遗留问题未解决的证明文件。

6.验收

6.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依据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2设备到货后,甲方有权进行开箱验货,由双方就装箱单上列明的内容共同清点,并书面确认。

6.3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配合进行。

6.4因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包装

7.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于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毁或灭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8.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成果(包含软件、系统、平台等工具在内,下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的成果存在权利瑕疵而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自担费用并采取补救措施: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该等成果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成果进行替换。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第三方索赔、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完成货物交付或逾期提供其他服务的,则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货物,且产生额外差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前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损失。在乙方自愿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并由甲方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违约金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确认交货时间,且双方确认不会因此而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9.2 若乙方交付货物与合同、订单、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如货物有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货物在正常运输和储存情况下发生磨损等现象)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更换、减免价款或者要求退货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交货期受到影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乙方退换货导致的逾期交货,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累计达到3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含税)的20%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损失。

9.3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怠于响应,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质保服务,的,乙方应依照本条第9.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巡检、修理、更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9.5甲方依约采取拒收货物或者退、换货等措施的,乙方负责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若发生退货退款的情况,乙方应当于当期或下一期的发票中给予开具折让进行冲抵。

9.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给乙方的,逾期付款期间应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计付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逾期付款金额的10%。

9.7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抵扣。

9.8本合同有关双方违约金之约定中关于金额表述均指含税金额;本合同中各项违约金可累计计收。

10.税费

10.1根据现行税法,国家或地方政府向甲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0.2根据现行税法,国家或地方政府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政变、罢工、群体示威抗议、重大疫情、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政府发布特别命令或临时限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等。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

11.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具备通信条件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发出通知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详情的书面说明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后续处理方案;逾期未通知或未提供书面说明及方案的,应承担逾期期间对方为继续履行合同所付出的成本。

11.3收到通知及说明的一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负责。同时,被通知方有权要求通知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并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回复是否同意通知方的处理方案;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11.4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一方不能依约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选择顺延服务期间(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2.禁止转委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全部转交给第三方履行,如有违反,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部分转交给第三方履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部分转交给第三方履行的,乙方应将其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交予甲方备案。但该等备案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转委托约定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含税)的【20】%支付违约金;

(4)解除本合同;

(5)要求乙方退回所有已付款项。

13.保密条款

13.1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对该等资料或信息的任何泄露、扩散或不当利用,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而不管甲方透露时是否事先表明该等信息或资料是否应该保密或是否属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擅自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3.2保密期限自乙方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时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之日止;若保密信息经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开的,乙方也应继续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在保密信息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保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仍属秘密部分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13.3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乙方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3.4除合同本身以外,第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形式的副本)退还甲方,不得保留。

13.5无论本合同是否有效、终止或解除,本保密条款效力独立有效,不受本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13.6若双方就保密事宜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4.解决纠纷方式

14.1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4.2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4.3除非另有协议,诉诸法院裁判不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项下争议以外部分各自的义务。

15.通知与送达

15.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要求、所涉诉讼或仲裁及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包括争议解决或执行阶段的任何法律文书在内)或其他通信,都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交付或发送至本合同所载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如有退件,则快递机构或电子数据传输系统记载的退件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双方指定联系人分别为:

(1)甲方指定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件:;微信:。

(2)乙方指定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件:;微信:。

15.2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指定联系人,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3除确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的签署外,其它任何需要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以本合同项目双方指定的联系人的签字确认为准。

16.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若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生效日期晚于本款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16.2甲乙双方合作的具体业务应遵循烟草行业有关要求并接受甲方国家局、总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工作指导,确保涉及烟草行业全局性、战略性业务的政策和标准一致性。乙方知悉并同意,由于甲方相关上级主管单位(如: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通知、要求,或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或行业管理规定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将存在违规风险或面临相关处罚或其他不良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16.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各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6.4破产解除合同: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17.合同组成及效力

17.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合同附件;

(2)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

17.2合同正文及以上合同文件相互之间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但若其他合同文件中乙方义务、标准高于合同正文约定的,以乙方义务、标准高者为准。

18.特别约定与增值服务

18.1。

18.2若本条第18.1款的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存有矛盾的,以本条第18.1款的约定为准。

18.3增值服务:

19.其他约定

19.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廉政合同

2.环境和安全管理协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合同编号空气源热泵采购合同》之签署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邮编: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邮编: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本页内容到此为止)


附件1

廉政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在工程、物资、服务采购等经济往来中遵纪守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平等、竞争、择优、透明的采购环境,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国家及烟草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畅通信息渠道,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苗头性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廉政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干部职工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红包、会员卡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甲方干部职工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不得出入各种私人会所;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

(三)甲方干部职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活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培训、旅游等支付、报销费用,或者变相支付、报销费用。

(四)甲方干部职工不得收受乙方提供的干股或由乙方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五)甲方干部职工不得通过赌博等任何方式收受乙方财物。

(六)甲方干部职工不得以委托乙方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利益”,或者虽然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七)甲方干部职工不得向乙方拆借资金、要求乙方为子女亲属安排工作。

(八)甲方干部职工不得授意乙方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九)甲方干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乙方谋取利益之前或之后,约定在其离职或退休后收受乙方财物。

(十)甲方干部职工不得向乙方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受理乙方的投诉举报,并适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干部职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委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红包、会员卡和其他贵重礼品。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干部职工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参加超标准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私自为甲方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工具。

(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干部职工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出国出境学习、培训、旅游等支付、报销费用,或者变相支付、报销费用。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干部职工提供干股;不得自行出资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干部职工以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理财名义的委托,为实际未出资的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提供“收益”,或者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的收益。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干部职工拆借资金,为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家属安排工作。

(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赌博等任何方式行贿甲方干部职工。

(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干部职工的授意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干部职工约定在其离职或退休后行贿财物。

(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合同所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机构)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干部职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三)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暂缓支付货款、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十四)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干部职工或其他合同所涉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

甲方受理举报部门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电话:0592-*******;邮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第四条 廉政违约责任

(一)甲方廉政违约责任

甲方干部职工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各条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公司《员工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廉政违约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违约行为的认定。

1.1乙方认可,甲方通过相关内部程序及要求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公平公正、合乎事实的。

1.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违约行为,经甲方进行核实、认定后,甲方应当将处理决定及时告知乙方。

1.3 乙方在接到处理决定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签字确认。若在7个工作日后乙方没有回应,则视为默认接受。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违约责任。

2.1合同期内,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各条款行为的,甲方有权按照烟草行业关于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暂行规定、《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有权向乙方追究廉政违约责任。

2.1.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各条款或向甲方干部职工行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2.1.2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或合同预计总金额的5%。违约金计算的上下限标准:违约金未满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违约金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

2.2如乙方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为“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烟)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向福建中烟报备,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警示约谈,采取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并有权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在列明的禁止期满前,禁止乙方参加甲方全部新采购项目,已开展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续签合同。

2.3如乙方在福建中烟之外的烟草行业其他单位发生行贿行为的,接到福建中烟通知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警示约谈,采取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并有权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在列明的禁止期满前,禁止其参加甲方的非公开招标新采购项目。

2.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5本廉政合同所称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甲方均有权从合同的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2.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廉政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其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有效期等约定与主合同一致,其他相关未尽事宜以主合同及其他附件为准。

解释:

①本廉政合同所称甲乙方可与主合同所称甲乙方不一致,廉政合同甲乙方所指单位以廉政合同签署栏实际盖章情况为准,但其他合同附件的甲乙方所指单位仍然与主合同甲乙方所指单位保持一致。

②会员卡:是指宾馆、健身中心、餐饮、娱乐等消费场所的身份识别卡。

③特定关系人:是指与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本页内容到此为止)


附件2

环境和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乙方负责,为保障服务期间业务安全、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经双方商议特签订本协议。

1 安全管理

1.1 甲方有权对乙方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验证和备案。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备案作业(服务)过程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安全行为或隐患进行纠正,并与乙方服务费用核算进行挂钩。对严重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1.4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形成风险控制清单。

1.5因乙方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1.6乙方进场作业(服务)前,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并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再交底。

1.7乙方承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具备的相应服务单位和作业人员资质,按甲方要求的周期审验并向甲方备案。

1.8对作业(服务)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乙方应建立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甲方备案。

1.9乙方进场设备设施及其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在入场前接受甲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否则不允许进场作业。

1.10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指派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对服务现场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如更换前述人员,应立即向甲方备案。

1.11乙方应组织服务人员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与培训,确保服务作业过程的安全。

1.12乙方在作业(服务)过程聘请第三方入场作业的,乙方应负责对第三方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和验证。乙方应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向甲方备案。乙方所聘请第三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活动或服务过程的安全监管应由乙方直接负责。

1.13乙方应加强对服务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章操作。乙方应配备安全用具,确保服务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

1.14在为甲方服务的作业过程,涉及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动用甲方公共设备等需甲方授权的作业,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批或甲方同意。

1.15乙方作业或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向甲方报告;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动用甲方的应急设备和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人员管理

2.1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库区将严格遵守甲方治安保卫管理要求。

2.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期标准相片,甲方凭此办理服务期间的人员出入证。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归还全部人员出入证。如非乙方人员凭人员出入证或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限届满后凭人员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或人员出入证丢失未及时向甲方挂失的,视为乙方违约行为。

2.3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禁止进入与服务无关的场所,乙方人员进入厂区后只限于工作区域走动。乙方进入厂区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应确保严禁乙方人员在厂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4乙方人员作业结束后必须对服务现场进行清理和安全巡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服务现场。

2.5乙方服务于甲方的人员应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6如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有职业危害和职业禁忌的岗位人员,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并组织落实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2.7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缴纳工伤保险。

2.8乙方对其派往甲方作业人员的行为全权负责,并有义务及时培训、督导其合规作业,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

2.9 发生紧急情况时,进入厂区作业的相关方人员,按属地人员管理要求执行。

3 设备设施管理

3.1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基础设施,乙方应严格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2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或拆卸甲方设备、设施。

3.3乙方负责所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3.4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3.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临时用电线路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3.6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只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必要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戒线并设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其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3.7 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不得损坏(或污染)设备,如有违反,乙方需照设备原价进行赔偿。

4 作业管理

4.1乙方应掌握作业现场安全作业动态,检查、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程序得到执行落实。

4.2甲方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每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绩效评价。依据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资质、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遂事件和事故发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或下一服务期相关方选择的参考因素之一。

4.3针对乙方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环保风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风险控制要求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方案。

4.4 乙方进场作业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甲乙双方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和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4.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设备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和临时用电以及动用甲方公共设备、特种设备等需要甲方授权的作业,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批或许可。

4.6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内部安全、环保管理及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违章行为的纠正;对甲方安全、环保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应按要求组织落实整改,并按时予以反馈。

4.7 乙方应对其在甲方作业过程的内部安全、环保管理和作业行为安全、环保全面负责。

4.8 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向甲方报告;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动用甲方的应急设备和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9 含放射性物质或污染性物质的设备在拆除或维修时应符合职业健康防护要求。

5 设备材料管理

5.1 乙方进场设备设施及其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在入场前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设备及工器具应进行更换或处置。

5.2 乙方运送公司采购物资或需携带建筑材料、工具等进厂时,应遵守公司设备、物资进出厂相关要求,填写相应表单。

5.3 乙方为公司提供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容器、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4 乙方施工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一切材料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5.5 乙方施工期间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油污等有害物质跑冒滴漏。

6 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6.1乙方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或排查表,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报甲方备案。

6.2乙方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变更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识别、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

6.3其它危险源:详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

7 违章和事故处置

7.1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应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或有所迟延。

7.2 若发生事故,乙方应根据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3乙方对其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标准,及违反甲方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所发生的各类责任事故负全面管理责任。

7.4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管控。

7.5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警告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相关方通用考核附属条款》。

8 环境管理

8.1 运输单位车辆进入公司区域应做好防撒、防泄漏、防火工作,注意安全,严禁漏油、鸣笛、超速、超载、沿途洒落。

8.2油品、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有运输资质(包括运输车辆和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碰撞、倾倒、泄漏,并注意防火防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或引发事故;装卸油品、化学品必须轻装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或倾倒,不准滚动、拖拉。如发生撞击或容器破损,应及时评估其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如不慎发生溢出、泄漏,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消除其造成的环境和安全影响。

8.3本公司废水控制要求摘录:不允许在生活水龙头处清洗油桶、油罐,以免含油废水超标排放。残菜、饭、汤纳入厨余垃圾处置。食堂废水纳入生活污水处理。

8.4本公司废气控制要求摘录:涉及VOCs物料使用的,应采取密闭措施,随取随用,用后密闭,废气应纳入我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8.5本公司噪声控制要求摘录:噪声超标施工设备,应按规定时段使用可采取降噪措施后达标使用,故障设备及时组织抢修并加强设备设施巡查与维保。

8.6本公司废弃物控制要求摘录:废弃物按如下统一分类处理

分类

类别

内 容

处置方式

生活

垃圾

可回收类

可回收

纸张类、塑料类、金属类、瓶罐类、玻璃类

按厂区垃圾筒分类投放,物业定期清理

其他垃圾

其他生活垃圾

烟头、清扫垃圾、一次性餐具、餐巾/卫生纸、破旧陶瓷品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食堂的剩饭、菜,菜叶残渣、泔水等

食堂收集处理

工业

固废

危险废物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油墨、油漆等)

分类收集打包、标识并转移至危废仓库贮存

HW49

其他废物(废擦机布、废桶等)

HW06

废有机溶剂(含有机溶剂的污泥)

HW08

废矿物油

可回收固

纸张类

废纸边、废牛皮纸、瓦楞纸、废纸芯、废包装纸边角及其废品

分类收集打包、标识并计量贮存废纸仓库

金属类

废铁、废铝、废PS版

分类收集打包、标识并计量并贮存在指定位置

塑料类

废塑料、废塑料包装膜及拉伸膜、废塑料绳

废木材类

废木托盘、废木箱(不分规格大小)

废转移膜

废转移膜(PET、OPP)

其他

废电化铝、废橡胶、废珍珠棉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除危险废物及可回收固废外的其他固废

9 违约责任

因乙方(含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事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够及时有效等所造成的损失及损失的扩大化)均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相关行政责任的,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赔偿。

10 其它:。

11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其签订时间、生效时间、争议解决的管辖条款等约定与主合同一致,其他相关未尽事宜以主合同及其他附件为准。若本协议相关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12 其他附录

附录A:相关方通用考核附属条款

13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相关方通用考核附属条款

RM0005-17-1

1 安全管理

1.1 消防设施管理

1.1.1 企业配置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是火灾应急救援专用。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时,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或属地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违反者每次扣款500元。

1.1.2 除灭火应急需要外,因特殊情况使用消防水时,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向设备管理部能管员报备以便进行公司水消耗平衡分析,违反者每次扣款500元。

1.1.3 消防水带在使用后须晒干后方能放入消火栓箱,违反者每次扣款200元。

1.1.4 公共设施维修改造时,不得随意移动、变更、停用、拆除或破坏感烟、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或消火栓、消防管道等消防系统设备设施,违反者每次扣款1000元;遇特殊情况确需移动、临时拆除的,应当经报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并负责修复正常使用。

1.1.5擅自使用消防应急照明线路插座,违反者每次扣款500元 。

1.2 危险作业管理

1.2.1 涉及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要求进行申请审批。未经审批同意,违规组织进行危险作业者,每次扣款1000元。

1.2.2 危险作业时,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者,每次扣款500元;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每次扣款1000元。

1.2.3 电焊、气焊、气割等熔化焊接热切割动火作业时,动火设备不合格、未配备消防器材或器材无效不合格者、未做好铺垫或围栏等防护、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等,每次扣款1000元。

1.2.4 危险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实际作业人员与申报人员不符视同无证上岗),或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每次扣款1000元。

1.2.5 动火作业结束后,未清理动火现场或确认消除火灾隐患即离场者,每次扣款500元。

1.2.6 电源接线作业时,禁止擅自随意插、接电源,须在作业区域部门指定的电气箱接线点插、接电,并做好线路固定;用电电器、插头、开关等的绝缘防护,需用绝缘护套完整包裹,禁止使用护套破损的电源线,违反者每次扣款500元。

1.2.7 临时线路布设应注意防止被行人和现场各种车辆牵绊、碾压,须做好防护和警示。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且危险性较大的每次扣款500元。

1.2.8入厂施工所携带的移动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或未张贴检测合格标签),每次扣款100元。

1.3 吸烟管理

1.3.1 未将烟灰、烟头投放在接收容器内,处置烟头不当,每次扣款100元。

1.3.2把烟火带出吸烟点,未做到人走烟灭,以流动吸烟论处,每次扣款300元。

1.3.3在厂区违规流动吸烟者,每次扣款300元。

1.3.4在严禁烟火(吸烟)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者,每次扣款1000元。

1.4 安全通道管理

1.4.1 各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随意占用、堆堵安全通道、消防车道,每次扣款500元。

1.4.2 消火栓、灭火器材周围要保留有效的通道,不得随意堆放物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妨碍应急取用,违反者每次扣款200元。

1.5 其它

1.5.1 施工方未与属地部门进行现场交接,而直接进入现场施工,如有发现每次扣款500元。

1.5.2各相关方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辖区内留宿,确因工作需要需留宿或值班的,由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将留宿人员名单、留宿时间、留宿地点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留宿或值班,违反者每次扣款1000元。

1.5.3 未经允许,严禁易燃易爆、强腐蚀性、有毒等危险品等进入厂区,如有发现每次扣款500元。

1.5.4相关方禁止在厂区内用餐(食堂除外),不允许私自夹带快餐入厂,一经查实,每次考核100元。

2 现场管理

2.1 因故需在现场临时放置的物品,应向属地部门申请并安全妥善地放置并做标识(标明原因、预定期限、责任人及责任人联系方式)。

2.2 严禁遮挡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违反者每次扣款100元。

2.3 在搬运器材、建材等时,须小心观察、做好防护,注意避免碰伤周边人员或物体,如发生碰伤破损情况赔偿相应财产损失;涉及人员伤害,由安委办研究决定另行处理。

2.4 施工现场材料摆放:必须在指定地方整齐码放,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材料倾倒或滑落,违反者每次扣款100元。

2.5每天施工完或阶段性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工程垃圾,对现场物资物料进行整理,违反者扣款100元。

2.6如因作业需求对设备表面进行标记或涂写,作业结束后需清洗干净,违反者扣款100元。

2.7其它违章作业或违反属地部门的现场管理制度,由安委办研究决定,每次扣款100元-500元。

3 环境管理

3.1相关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公司环境体系中提出的环境方针(生态、绿色、和谐)和管理要求。

3.2相关方应遵守公司告知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要求,并负责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实施。

3.3相关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降噪、隔声、遵守时间区段限制等措施,以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不得扰乱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3.4相关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机械、运输车辆等排放出的废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如有发现,视严重程度处以每次200元以下扣款。

3.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采取喷淋、打扫、冲洗等防扬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气,应根据性质采取不同预防措施,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如有发现未采取相应措施的,视严重程度处以每次500元以下扣款。

3.6相关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排放污水管,不得随意排放到附近的天然水体、土壤或雨水管。如有发现,视严重程度处以每次500元以下扣款。

3.7每天施工作业结束后,须对剩余材料、物品、工具及临时管线进行收拾整理,排放整齐,关闭相关电源或气阀,清扫作业区域;作业项目完工后,须撤走剩余材料及废料、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整理清扫。如有发现,处以每次1000元扣款。

3.8爱护施工现场设备、各种设施及建筑(墙体、天花板、地面、道路、沟渠、下水道等等),禁止在公共设施上涂画及随意张贴。施工过程中损坏原设施、(或破坏)绿化带、花木的,施工单位按价赔偿或修复,并视情节对其处以500元以下的扣款。

3.9进入企业区域的车辆,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如有发现,视严重程度处以每次200元以下扣款。

3.10相关方在燃油接驳、CO2罐装等活动中不得发生泄漏现象。如出现泄漏,应立即与相应的业务部门联系,按企业的应急程序处理。发生泄漏未告知且未采取应急措施的未造成环境事件,处以2000元以下的扣款;发生泄漏未告知且未采取应急措施的造成环境事件,依事件等级处以相应扣款并承担连带环境事件责任。

3.11 相关方对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等事故。如发生事故,应立即与相应的业务部门联系,按企业的应急程序处理。发生事故未告知且未采取应急措施的未造成环境事件,处以2000元以下的扣款;发生事故未告知且未采取应急措施的造成环境事件,依事件等级处以相应扣款并承担连带环境事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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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BookFormat":"

详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及名称: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1

2

3

4

5

6

7

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制造厂商

(生产商)

采购数量

投标单价

(元/单位,不含税)

合价

(6×7)

1

购置空气源热泵

1-1

投标总价(∑):

税率

注:1、以上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均保留2位有效数字。

2、采购数量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总价时不能更改(数量须与招标文件中一致)。

3、若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TechnicalFormat":"

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

偏离说明

需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

注:除投标文件另有内容明确其效力优先于“商务、技术偏离表”外,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偏离表”与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发生矛盾(正、负偏离)时,以“商务、技术偏离表”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号条款要求响应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1

2

3

4

5

6

7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供货范围清单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

盖有项目用户单位公章或部门印章的评价材料扫描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1、投标人需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相应完整的业绩证明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中标(成交)公告栏需标明相应的网站链接。

3、“业绩佐证材料”栏填写“有”的,则须附上对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售后服务承诺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投标保证金底单等)或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增值服务方案(如有)

此增值服务效力优先于“商务、技术偏离表”。

,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厦门,0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源热泵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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