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护栏墙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大坝护栏墙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护栏墙体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坝护栏墙体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原坝顶上下游两侧护栏墙体及柴油机房墙面马赛克年久失修,部分表面起鼓脱落,存在物的不安全因素,拟对原有坝顶护栏墙体及柴油机房进行维护修缮和墙面进行喷涂仿石漆水包砂系列处理。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3.82万元。
2.5招标范围: 对招标人原有坝顶护栏墙体及柴油机房进行维护修缮和墙面进行喷涂仿石漆水包砂系列处理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2安全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项工程造价20万元或以上的护栏、栏杆工程或建筑物外墙修缮装修施工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2024年8月至10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评审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评审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评审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4.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1.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4.1.4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计划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4.2专职安全员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以上名单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原则上须提供以上其中一家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和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拟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明细,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3.6.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s://www.google.cn/chrome/index.html)”。
(2)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单位:
①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②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4)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③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④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2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①线下提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内送达投标地点)。
②邮寄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快递的形式提交(收件人:丘先生,电话:0753-*******,收件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运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国e平台网站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电子邮箱:qxdq03@sina.cn 电子邮箱:caiwenyuan@ebidding.com
联系人:纪工 联 系 人:王工、蔡工、林工
电 话:138*****089 电 话:0753-*******、020-********
传 真:/ 传 真:020-********
2024年11月26日
标签: 大坝护栏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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