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江苏苏州姑苏地方粳稻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11月29日江苏苏州姑苏地方粳稻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受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姑苏区区级储备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采购品种:2024年江苏产晚粳稻(圆粒型)
采购数量:9377吨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质量:晚粳稻质量符合《GB 1350-2009 稻谷》及食品安全标准,指标见上表:
1、质量指标以(交收库点)化验为准。
2、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
3、无泥芽谷、无生霉粒、无虫粮、禁止晚粳稻新陈掺杂,如发现混入陈稻,作退货处理,后果自负。
4、供货方送货应服从接收库点安排,如因库点码头船只较多而产生的滞期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供货方货到接收方库内,接收方按车(船)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交收地点: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妙桥库/张家港市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沙洲中心库车船板交货(码头船只限载500吨)。
交易价格:采购方库内车船板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起拍价:2850元/吨,竞拍减价幅度5元/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2‰作为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没有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企业,报到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在交易前到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提供远程服务,建议各位会员不要前往交易中心,如有需要注册会员及资格年审的,请进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进行咨询(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9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后,需传真或在QQ群中发送资金交易凭证(如银行回单或转账记录)。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中标方凭销售发票及接收库相关验收凭证至委托方结算。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签订单位为: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26日交货完毕。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交货。按标的数量结算,入库验收合格交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0%的货款,采购方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货款。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江苏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接收办法:
(1)接收方仓库内汽车衡检斤;
(2)由接收方化验室检质。采取标准取样法在车、船货等运输工具的底部、死角处等部位不易发现的,但在接收入库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粮食作退货处理;供货方最终以每个标的数量交割数量。
(3)应海事部门要求,供货方船只需到库点所在的海事局进行登记备案,严禁超高超载。
七、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州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八、联系方式:
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沈先生150*****927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倪经理133*****999
张家港市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沙洲中心库 杨主任150*****330
妙桥库 王主任**********)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181*****697
李佩璇 189*****971
孙先生181*****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170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三:地方粳稻采购交易清单(苏州姑苏-张家港)原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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