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调控中心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朝阳调控中心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5">朝阳调控中心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6">1 招标条件

********7">朝阳调控中心通信系统建设工程(招标编号:CY********79Q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朝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0">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2.2 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各标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设计(送电、变电)甲级;

投标人拟对部分非主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选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分包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勘察工作的分包商必须具备如下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乙级;

投标人拟对部分非主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选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分包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勘察工作的分包商必须具备如下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

(3)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丙级及以上;

投标人拟对部分非主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选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分包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勘察工作的分包商必须具备如下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

(4)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 业绩要求(各标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其他: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其他: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具有3年以上通信类工程的设计经验,参与过至少2个通信类项目。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2.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2)其他:。

2.6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2.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8 财务要求

********6">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至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若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取得,则提供 2012 年至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 投标保证金

********8">不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休息)。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资料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服务大厅

获取招标资料须知:获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0">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 5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 第3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提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2 月 5日9:00,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2层第3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重要提示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15版)》;

8.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3投标人报价计算书需另附页提供设计费计算依据及详细计算过程。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

邮 编:10006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于萍萍;

电 话:67128089-902或903;

传 真:67126646;

网 址: www.mail.sgcc.com.cn;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号:91030154800000441;

收款人名称: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事宜联系方式:董娜67128089-909;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6年11 月 14


********6">10 招标公告附表: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费取费依据

技术详评标准

质量标准

最高折扣比例

联系方式

专用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主管单位

招标人联系方式

朝阳调控中心通信系统建设工程

国网北京市朝阳供电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

建设SDH设备、综合数据网设备、PCM设备、调度交换机、配线设备、通信电源系统及UPS室环境监测、机房空调建设等。

中标人将负责自初步设计直至保修期满的全过程设计及服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备招标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的编制、现场服务等。

1.初步设计: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2.施工图设计: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随工程进度逐步实施;3.配合施工: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国家电网电定[2014]19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费概算计列标准(2014年版)的通知》

通信

合格

85%

焦红6312

0979

详见招标公告2.2 (3)

详见招标公告2.3(2)

科信

田园6366

13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通信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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