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勃利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投资经营主体招标公告
勃利县勃利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投资经营主体招标公告
勃利县勃利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投资经营主体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勃利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勃利县勃利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投资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勃利县勃利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投资经营主体
二、项目编号:QYCG00G16030
三、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
四、投资规模:19791.92万元。 其中热源部分建设投资19171.92万元,流动资金部分620万元。
五、项目建设地点:勃利县勃利镇
六、热电建设规模:采暖综合热指标近期(2017-2020年)为55W/㎡,远期(2021-2030年)为50W/㎡,近期规划采暖热负荷205.3MW,远期规划采暖热负荷281.6MW。近期勃利镇中心城区总建筑面积达到510.0×104㎡,可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73.2×104㎡,集中供热普及率73.2%。远期勃利镇中心城区总建筑面积将达到704.0×104㎡,可实现集中供热面积563.2×104㎡。
七、招标内容:提交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节能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设计文件,2017年10月底前具备供热条件,满足城区居民的供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须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
(3)投标人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热电联产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具有投资能力的相关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竣工前应独立承担建设任务,不得转让给其他企业;
(10)投标人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生态建设要求;
3.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条件
(1)项目所在地政府积极帮助争取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支持,具体有关事项在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办理;
(2)地方政府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协调推进项目核准的各项前期工作,协助与支持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3)积极协调和帮助中标人解决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六项第2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与兴江路交口群力财富中心A座12层1215)进行购买文件登记。
获取时间: 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与兴江路交口群力财富中心A座12层
采购单位:勃利县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与兴江路交口群力财富中心A座12层1215
项目联系人:张燚鑫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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