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设计、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招标CTSJJC-1、CTSJJC-2标段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设计、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招标CTSJJC-1、CTSJJC-2标段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HBSJ-******GL-*********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养护计划,养护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工程设计、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孝感市、随州市;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黄石市、咸宁市;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黄冈市。

建设规模:(1)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以下简称“汉宜高速”)于1995年建成通车,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m。全长262km,东起武汉,西止宜昌,途经过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该路段已于2024年9月5日取得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根据本次招标养护施工合同期限计划,2025-2027年养护工程将与汉宜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施工同期开展。

(2)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以下简称“大随高速”)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里程桩号为:G4213K97+708-K182+097。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已于2011年建成通车。

(3)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以下简称“蕲嘉高速”)东起大治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与大(庆)广(州)高速互通,西经咸宁枢纽互通与咸(宁)通(山)高速公路相接。里程桩号为S78:K121+458~K177+427,路线全长55.969公里,于2013年建成通车,至今运营11年。隧道1个,长485米。

(4)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以下简称“大广北高速”)位于湖北省东北部,路线呈北南走向,北起鄂豫交界处的周家湾,南止鄂东长江公路大桥北岸桥头,途经湖北麻城市、新洲区、团风县、黄州区、浠水县。全长147.115公里。隧道2个,其中落依山隧道全长580米,周家湾隧道全长470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负责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花溪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2025~2027年养护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应急工程等)的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补充勘察工作(如有);提供养护科学决策分析报告。(2)桥隧涵构造物定期检查及桥梁初始检查、路基及沿线设施调查、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3)桥隧涵经常检查;(4)应急检测、专项检查以及其他特殊检查;(5)养护平台数字化检测信息录入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CTSJJC-1、CTSJJC-2标段。其中:CTSJJC-1标段为:沪渝高速公路汉宜段G50:K920+200-K1175+350及三峡高速公路S58:k0+000-K7+******.206km;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K121+458~K177+*****.969km。CTSJJC-2标段为: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G4213:K97+708-K182+*****.389km;大广高速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K2320+000~K2467+******.115km。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CTSJJC-1标段:1171万元、CTSJJC-2标段:1617万元

2.3其他:服务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应由承担养护工程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的相应设计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⑤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投标人可同时报名CTSJJC-1标段、CTSJJC-2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取得CTSJJC-1标段、CTSJJC-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优先次序选择的标段授予其中1个标段合同,投标人将放弃其他标段被授予中标资格的权利。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单位(成员A和B)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在相应标段均应上传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且两个标段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应保持一致,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单位(成员A和B)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不一致时,以标段编号数字小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

如投标单位A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CTSJJC-1标段投标并获取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单位A与C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CTSJJC-2标段投标并获取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论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是否一致,均以标段编号数字小的投标文件即CTSJJC-1标段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中标标段为准,投标单位A及其组成的联合体只允许中选CTSJJC-1标段、CTSJJC-2标段其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0层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7-********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2024年11月2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CTSJJC-1、CTSJJC-2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和(2)资质要求;承担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和(3)资质要求。

2、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4、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CTSJJC-1、CTSJJC-2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工作;

2、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检测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

注:1、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试验检测的业绩(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应由相应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供。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为准。

4、①独立投标人独立完成养护工程设计任务或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检测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②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设计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设计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任务的,则该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③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CTSJJC-1、CTSJJC-2

项目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工作。

检测技术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检测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

设计技术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设计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检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2024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还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等),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相关业绩。检测技术负责人应由相应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专业职称。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检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CTSJJC-1、CTSJJC-2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投标人2022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适用于CTSJJC-1标段和CTSJJC-2标段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注: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下属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若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投标人委托的其他单位,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名称应与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委托书中的检测单位名称相同。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检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技术建议书、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适用多标段投标)、承诺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联合体成员超过2家,且联合体未由承担养护工程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的相应设计和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未签订联合体协议,且未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6

报价唯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

7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时,未在标段编号靠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承诺

8

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效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和(2)资质要求;承担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1)和(3)资质要求。

3、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与其下属质量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为“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符合“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5、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同时具备:(1)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工作;(2)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检测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

2、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试验检测的业绩(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应由相应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供。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为准。

4、①独立投标人独立完成养护工程设计任务或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检测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②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设计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设计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项目,由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全部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任务的,则该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业绩予以认定。由2家及以上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业绩不予认可。任何形式的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③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投标人2022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定为D;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未按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工作。

2、检测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检测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涵定期检查工作。

3、设计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近5年内作为设计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10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设计工作。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检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设计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2024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还须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等),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相关业绩。检测技术负责人应由相应的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能反映其业绩的合同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专业职称。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5

响应性评审内容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6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

17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8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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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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