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的比选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的比选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11-26 17:3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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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27号),协助甲方完成自评工作并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专家组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4年11月2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50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服务费(¥75,000.00),乙方完成协助甲方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服务费。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岳莹,0771-*******


附件:1.评审标准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6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2024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

协助甲方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核验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27号),协助甲方完成自评工作并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专家组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3);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4年11月2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50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服务费(¥75,000.00),乙方完成协助甲方通过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服务费。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岳莹,0771-*******


附件:1.评审标准

2.报价表

3.需求响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6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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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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