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养老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经现场查看、价格调查、召开座谈会等程序,拟定信阳市平桥区高梁店乡卫生院养老服务床位费、 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如下:
(一)床位费:
双人间:450元/床.月。
(二)护理费:
自理老人:150元/人.月;
半护理老人(轻、中度半失能老人):450元/人.月;
全护理老人(重度、全失能老人):1200元/人.月。
特殊护理价格由双方协议商定。
收费标准执行试行价,试行期三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2月26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xyfgwsfk@163.com
电 话:*******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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