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炉子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乌恰县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炉子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乌恰县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炉子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66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黎新丰 130*****00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6 17:58 - 2024-11-29 20:00

采购单位: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燃煤锅炉; 炉子:炉体钢板结构厚度≥1㎝,铁皮厚度≥0.1㎝,盖板圆宽≥30㎝,炉子高度≥60㎝,达到国标要求;烟囱:烟囱≥2米,达到国标要求;套管:套管圆宽13.5㎝,长40㎝,达到国标要求;采购人需求描述:采购822套燃煤炉及相应配套设施一批,详见需求单。;

次要参数要求:烟拐:达到国标要求;火钩:达到国标要求;火钳:达到国标要求;
822套 ******.00 -

买家留言: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产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在产品售出后的7日内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商家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产品出现性能故障,商家应当负责免费修理,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修理两次后,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商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附件: 需求单.pdf

响应附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有效);
3.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报价单;
6.出具履行合同承诺书(格式自拟);
7.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一年)。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乌恰县 乌恰镇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
,乌恰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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