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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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招标条件 | 1.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101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10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2024-0001-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 | |||
资金来源 | 国有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60%国有自筹资金+4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广湛高铁佛山站项目整体地块用地红线位于佛山地铁三号线敦厚站(原火车站)~联和站(原桂丹路站)区间YDK58+751.568~YDK59+020.060段,涉及区间长度约为270m。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涉及综合换乘厅下方地下二、三层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新增站点,佛山地铁三号线线路与预留轨道交通7、15号线线路呈68°角斜交。三号线车站采用先隧后站方案,车站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目前三号线已按区间施工,盾构过站预埋管片,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期实施拆除管片,明挖顺作,与综合换乘厅同体共建完成三号线车站。 2.承包方式:合价包干 3.招标范围: 佛山地铁三号线敦厚站~联和站区间受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施工影响的左右线局部隧道,长度共约为505m(左线隧道ZDK58+657~ZDK58+742、ZDK59+ 025~ZDK59+195;右线隧道:YDK58+662~YDK58+747、YDK59+025~YDK59+190)。 | |||
招标内容 |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地铁保护监控量测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前工后普查、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方案和基坑方案复核、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应急抢险处置、编制技术文件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按照监测周期暂定为14个月,具体以开工通知所列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监测周期:以地保范围内的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监测指令时间为准)为开始,至地铁保护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停止监测指令日期为止。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保证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2个月,即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或以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成过)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业绩。 注:①承接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须体现完成时间);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开标室(3)(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3))。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8F | ||
招标人联系人 | 庄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代理传真 | 020-******** | 电子邮箱 | zhangting@ebidding.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zwgk/rdzt/yhyshj/yszc/zbtb/content/post_*******.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执行。 6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公告.pdf |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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