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三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4-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三(招标编号:08-11-04A-2024-D-E*****C01),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4-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三。
1.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食堂食材,食材主要包含牛羊肉、蔬菜水果、蛋禽、水产品、粮油、辅料及生活其他类等。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标包划分具体如下:
标包划分 | 含税预算(万元) | 采购产品类别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三 | 80 | 粮油、辅料、厨房用品 | 1家 |
1.4送货时间:每天上午8:30之前将次日所需食材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需在甲方下单后立即配送)。
1.5配送地点: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
1.6项目性质:货物。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两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材料等。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4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无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人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2.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2.9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每批次粮油、辅料、厨房用品等具备产品合格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02日17:0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获取招标文件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与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
备注投标人如需邮寄投标文件,邮寄信息如下
(1)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
(2)收件人:杨蓉
(3)联系电话:173*****127
(4)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②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③任何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前述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1.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司劲松
电 话:0951-*******-851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杨蓉
电 话:173*****127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151*****889@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376724*****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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