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采购公告

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项目编号:JT-FZB********-006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招选律师代理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名称: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招选律师代理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730
交货期说明:以案件实际审理期限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招选律师代理凌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律师事务所等(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建设工程纠纷案诉讼纠纷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司法文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文件(需清晰的反映代理律师、合同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等),若为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竞价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6.不存在利益冲突(涉及方为:凌新生)的证明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755-******** / 151*****968
,深圳市,深圳,07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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