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需求公示
(2024-JQ08-F1080)
我单位拟对职工食堂劳务承包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二、项目编号:2024-JQ08-F1080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总预算:323.19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合同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职工食堂劳务承包 | 项 | 1 | 3年 | 323.19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福建福州 | 一年一签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国家关于本次采购服务的相关要求。食堂投标人需具备食堂经营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劳务承包需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十二)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q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50*****370。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话:0591-********,150*****370
林助理 电话: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技术要求与经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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