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询价邀请书

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询价邀请书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采购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重庆荣昌仁义镇。

3、项目内容: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项目清单中全部建设施工内容,具体以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项目限价:该项目最高限价为******.54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工程。

三、受邀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受邀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四、报价时间、地点、报价原则和成交原则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人,请在“重庆市畜牧科学院http://www.cqaa.cn/”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受邀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北京时间),超过时间采购人不再接受报价文件。

2﹒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方式:

报价资料递交地点: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创新中心2410办公室(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资料请盖章密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3﹒报价原则: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3.1.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3.2.受邀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受邀供应商应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受邀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受邀供应商应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3.受邀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受邀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受邀供应商必须按询价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询价工程量清单一致。

3.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受邀供应商不得修改(如有)。

3.6、本工程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3.7、本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距离包干,渣场由受邀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

3.8.本工程采购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受邀供应商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9.其他说明

3.9.1受邀供应商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情况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受邀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

3.9.2.施工配合费由各受邀供应商自行测算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成交后不再计取。

4.成交原则: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工程质量

按照相应机关制定的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施工,同时接受采购人现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六、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单价±合同约定其他因素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

2、因采购人或设计出现变更所导致的工程量变更或其他变更的变更部分。

2.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执行;

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采购人审定);

2.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项或类似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建设工程单位费用定额》所列定额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开工令以后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并按照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下浮比例相应下浮,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认质认价后材料不做下浮)。

3、结算价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注:(1)项目结算送审如审减在5%以内(含5%),由发包人承担评审费用(包括基本收费和审减效益费);如审减超过5%,所审定金额的基本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超过审定金额部分的基本审计费和审减效益费由承包人承担(此种情况发包人、承包人、审核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费用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核单位,具体承担费用按发包人和审核单位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2)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技术资料,延后一天按500元每天计取违约金。

七、履约担保及质保:

1、履约担保形式: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取整)。

3、提交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4、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审核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的100%。
5、质保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前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定金额的3%,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书面申请30%工程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支付至形象进度的85%(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需按扣除预付款支付过的金额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之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工程类增值税发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审核后,发包人1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九、安全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51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138*****215

附件1: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报价文件.docx

附件2:草食牲畜研究所仁义牛场、羊科研基地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限价.zip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202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科研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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