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招标公告
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招标公告
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采购项目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其救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CZB2016A144-3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项目报价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灾物资储备用仓储笼 | 个 | 260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控制额:180000元整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天内
5.交货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9号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做要求);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做要求);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社保缴纳证明(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6.纳税证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报价人纳税凭证);
7.出具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报价截止日期前两个月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2日9:00整
2.谈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09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西省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征文、邢艳红
电话:****-*******传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805室
邮编:030009
3.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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