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改项目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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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370*****180******** 信息来源:烟台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4-11-26 19:58:28原文链接地址
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改项目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改项目 项目编号: E370*****180*****
工程地址: 莱阳市
建设规模: 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治项目,计划实施耕地流出*****亩。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刘君杰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单位: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刘君杰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代理机构: 莱阳欣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宋楠楠 联系电话: 0535-*******
开标时间: 2024/11/26 14: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阳分中心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 75.0000 77.0000 68.0000 69.0000 80.0000 78.0000 77.0000 74.8600 10.0000 9.6000 94.4600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 65.0000 62.0000 60.0000 58.5000 65.0000 65.0000 62.0000 62.5000 9.5700 8.2000 80.2700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0000 62.0000 63.0000 55.5000 65.0000 67.0000 59.0000 61.5000 9.4400 8.5000 79.4400
山东瑞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0000 65.0000 57.0000 58.0000 62.0000 65.0000 62.0000 61.5700 9.7300 8.0000 79.300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22(费率)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 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2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0.23(费率)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3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0.233(费率)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瑞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陈星宇 0.226(费率) 9.73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9时46分 - 2024年11月29日19时49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流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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