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厂址西为呼大公路。公司致力于利用高铝粉煤灰碱石灰烧结法生产氧化铝、电解铝、炭素并联产活性硅酸钙等相关产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标段划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 | 物资名称 | 产品 技术参数 | 数量 (吨) | 标书费 (元/套) | 处置周期 | 备注 |
ZS-QCDT-H-2016-1113 | 煤气站煤焦油渣 | 详见现场实物 | 预计100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 600.00 | 一年 | 投标人负责制定清理方案和安全措施;投标人负责包装用具、包装人工和机具、装车、专用运输和处置工作。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必须具有危险废物HW11煤焦油渣服务资质;
4.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提货时间迟延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邮寄或现场来人购买)需提供下列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
1.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3.发售方式:来人购买或发E-mail。
4.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特别说明:如发E-mail购买,请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投标标段编号等信息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中河宾馆5楼会议室(内蒙古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邮政斜对面)。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宋伟利 陈志刚
联系电话: ****-******* 150*****381
电子邮箱:zszbyb@126.com
九、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行 号:********6122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煤气站煤焦油渣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厂址西为呼大公路。公司致力于利用高铝粉煤灰碱石灰烧结法生产氧化铝、电解铝、炭素并联产活性硅酸钙等相关产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标段划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编号 | 物资名称 | 产品 技术参数 | 数量 (吨) | 标书费 (元/套) | 处置周期 | 备注 |
ZS-QCDT-H-2016-1113 | 煤气站煤焦油渣 | 详见现场实物 | 预计100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 600.00 | 一年 | 投标人负责制定清理方案和安全措施;投标人负责包装用具、包装人工和机具、装车、专用运输和处置工作。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必须具有危险废物HW11煤焦油渣服务资质;
4.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提货时间迟延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邮寄或现场来人购买)需提供下列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
1.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3.发售方式:来人购买或发E-mail。
4.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5.特别说明:如发E-mail购买,请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投标标段编号等信息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中河宾馆5楼会议室(内蒙古托克托县托克托工业园区邮政斜对面)。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宋伟利 陈志刚
联系电话: ****-******* 150*****381
电子邮箱:zszbyb@126.com
九、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行 号:********6122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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