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招标人: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许庆宗
联系电话:135*****299
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图纸等)。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腾冲市排水防涝腾越河道清淤及河堤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图纸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须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可以兼职项目施工负责人。
(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5、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资质单位。
招标规模:主要对腾越河(城区段)的龙光路桥至腾冲故事小区的河道进行清淤,长约5071m,其中:龙光桥至凉亭桥段,长约4560m,河道宽度为30-65m;凉亭桥至腾冲故事小区段,长约511m,河道宽度30-18m。淤泥厚度大约1-2m,淤泥量为******.47m3。在砚湖二号桥旁设置污泥堆场,占地1872.53㎡,大约2.80亩,将淤泥进行干化,脱水后送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结合腾冲市周边有机肥、农业种植、绿化种植的情况,预计70%的淤泥量可用于生产有机肥、农业种植和绿化种植,大约为*****m3;剩余的30%运至腾冲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大约*****.53m3。对清淤后垮塌的河堤进行恢复,长度大约5071m;对局部基础悬空的河堤进行修复,大约500m。在恢复损坏的河堤过程中,对损坏的慢行道及绿化进行恢复,恢复绿化4490.36㎡,恢复损坏的道路3000㎡,恢复河堤栏杆1000.00m,恢复河堤栈道1389.42㎡,恢复栈道栏杆907m。配套恢复、建设防洪通道的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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