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0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962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城路190号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962 |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
预算编号: 15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物业管理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管办大楼楼宇建筑、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室外停车场等部位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包括:安保服务、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综管办会务服务、维修、综管办绿植摆放服务等管理服务。对城运平台、陆家嘴综合管理执法大队、金融贸易中心区联勒联动站及陆家嘴地铁广场二层连廊特保休息点室内实施保洁服务;对城运平台绿植摆放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书》。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61,9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物业管理费属于物业管理。交付地址:浦城路190号、浦东南路899号、陆家嘴环路1396号。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人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续签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2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78.5K
标签: 物业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