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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
源采前公示
(招标编号:ZB202409165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1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2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
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
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5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1.6 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1.7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1.8 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
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应开立邮储银行对公户作为结算账户。
3.1.10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七、其他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的委托,就 2025 年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按照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
行了采购,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内蒙
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发布了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截止
报名时间,报名供应商仅有 1 家次(包头市威信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再次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除包头市
威信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仍无其他供应商参与报名。
根据采购方案规定,故此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范围市分公司院落及地下车库、市分公司院内的行
政楼、生产楼内的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生产平台一楼卫生清洁、会议室卫生、垃圾清运等物
业服务工作,旗县区分公司办公楼院落、办公楼区域公共卫生清洁、垃圾清运、安保等物业
服务管理工作。
2.3 服务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 12 个月
2.4 服务地点:包头市分公司及旗县区分公司办公地点
2.5 采购估算金额:55.8 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2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
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
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5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1.6 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1.7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1.8 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
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应开立邮储银行对公户作为结算账户。
3.1.10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公示期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5.公示媒体
同时在 “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3 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
馈。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5:00(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
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7.3 开启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5:00(北京时间)
7.4 开启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
心北楼 2303 室)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华诚中心北楼 2303 室
联系人:赵忠明、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13015059260
邮 箱:54375152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 2303 室
联 系 人: 赵忠明、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 13015059260
电子邮件: 130150592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确 认 函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2024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 2025 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市分公司邮政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我公司决定(参加 /不
参加) 该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公章)
2024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