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
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5000 万元,招标人为
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45609 平方米;建设内容:12 台 10 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
安装、辅助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级;
1.2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人员资质要求:
2.1 项目总承包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承包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承包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承包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目负责人;
3)项目总承包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2.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担任职务。总承
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3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4 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高级职称)、施工员(2 名)、质量员、
安全员(3 名)、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 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
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1.3 投标其他条件:
1.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
的,由所有成员单位提供);
1.3.3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由牵头人提供):需提供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建过类似项目
不少于 1 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复印件;
1.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1.3.5 本项目为 EPC 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1)施工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
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
程)专业甲级;
2)联合体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
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
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丽景中央城 10 栋 2307 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丽景中央城 10 栋 2307 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
项目 EPC 总承包;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45609 平方米;
3、建设内容:12 台 10 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安装、辅助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
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4、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淖毛湖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投资:49000 万元;
7、本次招标控制价(暂定):35000 万元;
8、招标范围:完成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 180 万吨/年褐煤综合
利用项目(120 万吨/年提质煤生产)的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调试,本次招标主
要包括:
8.1 产品规模:120 万吨/年提质煤生产(建设 12 台炭化炉,单炉产能为 10 万吨/年),副产
煤焦油 20 万吨/年,粉煤 60 万吨/年,荒煤气 141827.40 万 Nm3/年;
8.2 装置范围为:备煤单元、热解单元、筛焦单元、荒煤气净化单元,并配套给排水系统(消
防)、空压系统、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系统、污水处理(预处理)、控制室、机柜间、供配电
系统(照明)、采暖通风等公用辅助设施以及为本项目红线外 1 米范围内的其他设施;
8.2.1 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工艺技术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
部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参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8.2.2 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
运和现场物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工作;
8.2.3 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
务和保障;
8.2.4 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试生产等工作;
8.3 其他范围:仅仅包含现场原有装置合规性设计、以及原有建设内容不合规设施拆除和临
建的建设。
9、计划工期:暂定 272 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发出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10、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11、报价方式:下浮率。
2、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2024 至 12 年 02 日(10:00-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
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被
授权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2)按照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注: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282641842@qq.com)。投标人的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
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清晰可读,复印件扫描无效。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
担全部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总
电 话:0991-69699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诚致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 966 号果岭新天地 A 座
联 系 人: 时涛
电 话: 18167967550
电子邮件: 12826418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