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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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Y********-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150 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本代理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代理公司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万店镇双河村弃砂处置项目;项目编号:HBCY********-2。
2、投标最高限价 13.53 元/吨(按核定的净砂重量考核)
3、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万店镇双河村周家塆河边土地面积 170 亩属于沙质土壤,土地整理弃砂后
需要进行处置,处置后的砂料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计量、堆放。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计划开采期限以达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筛洗砂后建筑用砂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招标人要求,其他用砂或
弃料可无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对产品进行抽检,投标文件中须有质量承诺并有经济处罚措施:
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合同履行期限:详服务期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开户资料。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2021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 2 个单项合同金额 150 万元及以上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或湖北
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截图)。
4、2023 年度财务状态良好,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遵守国家、湖北省及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近三年没有受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
部门的处罚,没有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等官方违法记录;
现不在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发生。
6、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无重大不良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单位和法
人代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
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按规定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地点:本代理公司
3、方式: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和 1 套盖章的复
印件在本代理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招标文件(电子档):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书面申请,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
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
和 QQ 邮箱;②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
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截图;不接受法人代表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
员;③申请人为拟派建造师交纳的有社保单位验证平台及授权验证码的社保证明资料;④业
绩证明资料;⑤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和上述复印件 1 套
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
人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
担相应责任。
售价:¥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代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说明:①招标人可随时对服务进行考核,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本协议;②中标单位
自行承担采砂量的风险,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量的多少;采砂施工费根据招标人核定的净砂数
量据实结算;招标人明确要求:若实际开采方量未达到招标方量,不得以此要求赔偿,中标
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否则投标无效。③施工过程中确保环保达标,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如因环保等原因需要停止施工,则可终止本协议;因环保原因导致施工终止,一切责
任和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 220 号黄垅湾大楼 6 楼
联 系 人: 包婧婧、刘丽冬
电 话: 0722-**************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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