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总限价(万元) |
1 | 扫描电子显微镜 | 430 | 1 | 台 | 430 |
2 | 大型环境箱(配置1) | 53 | 1 | 台 | 53 |
3 | 大型环境箱(配置2) | 58 | 1 | 台 | 58 |
4 | 大型环境箱(配置3) | 65 | 1 | 台 | 65 |
5 | 大型环境箱(配置4) | 79 | 1 | 台 | 79 |
6 | 电泳仪及水平电泳槽 | 3.05 | 2 | 套 | 6.1 |
7 | 反应釜 | 15 | 1 | 台 | 15 |
8 | 仿真软件 | 59.6 | 1 | 套 | 59.6 |
9 | 分光光度计 | 1.5 | 2 | 台 | 3 |
10 | 高速冷冻离心机(配置1) | 23.5 | 1 | 台 | 23.5 |
11 | 高速冷冻离心机(配置2) | 23.5 | 1 | 台 | 23.5 |
12 | 高温紫外老化 | 35 | 1 | 台 | 35 |
13 | 高压灭菌锅 | 3 | 2 | 台 | 6 |
14 | 活细胞检测仪 | 24 | 1 | 台 | 24 |
15 | 计算分析服务器 | 38 | 1 | 套 | 38 |
16 | 流变仪 | 126.5 | 1 | 台 | 126.5 |
17 | 全自动高通量微生物液滴培养仪 | 150 | 1 | 台 | 150 |
18 | 手套箱 | 15 | 2 | 台 | 30 |
19 | 在线尾气分析系统 | 15 | 4 | 套 | 60 |
合计 | | | | | 1285.2 |
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共实验室采购项目(一批)
(招标编号:0724-24SMZ2168092)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
共实验室采购项目(一批)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标的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单价限价
(万元)
数量
单位
最高总限价
(万元)
扫描电子显微镜
430
1
2
3
4
5
6
7
8
9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大型环境箱(配置 1)
大型环境箱(配置 2)
大型环境箱(配置 3)
大型环境箱(配置 4)
电泳仪及水平电泳槽
反应釜
仿真软件
分光光度计
10 高速冷冻离心机(配置 1)
11 高速冷冻离心机(配置 2)
高温紫外老化
高压灭菌锅
活细胞检测仪
计算分析服务器
53
58
65
79
3.05
15
59.6
1.5
23.5
23.5
35
3
24
38
流变仪
126.5
全自动高通量微生物液
滴培养仪
手套箱
在线尾气分析系统
150
15
15
合计
1
1
1
1
1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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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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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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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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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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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台
台
台
套
430
53
58
65
79
6.1
15
59.6
3
23.5
23.5
35
6
24
38
126.5
150
30
60
1285.2
详细技术规范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
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本项目的最高单项限价或最高总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扫描电子显微镜。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承诺函;投标
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
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6、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每天 0:00 至 17:30(北京
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 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
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 flash
运行)
2、首次参与国 e 平台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国 e 平台网页进行注
册,操作步骤详见国 e 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参阅此手册完成购标程
序。
3、国 e 平台线上领购:
1)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完成支
付手续。如没有完成上述下单付款步骤,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请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编
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2)购标订单完成后,可登录国 e 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详情并下载电子发票。
3)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 020-37860671、李先生 020-37860665、叶小姐 020-3786066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前
2、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5 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2 楼)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 33 号
招标人联系人:罗工
招标联系电话:020-6681888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8 楼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7768283
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金、李哲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860503/559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776828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24 年 11 月 2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