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TBX0090-2024-557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1548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上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10.15488 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视频类安防设备。
2)至少提供 1 份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
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
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
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或某应答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
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5. 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
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
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
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
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
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采购,(采购代理
编号:CTBX0090-2024-557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两核两关规定以及部署要求,对浦江核心机房、动力机房等区域进行
配套改造,需采购相应配套设备
1.2 采购预算:10.15488 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内容:2024 年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两核两关配套改造物资,包括:3 台智能作
业助手相机、6 台视频定位记录仪、2 台布控球、10 台测温筒型摄像机包括安装调试。
1.4 规格型号/主要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5★交货期:设备在订单下达后 7 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1.6★保修期:终验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年限为 2 年。
1.7 交货地点:上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 签约方式:按成交价签约。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具体
最高应答限价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1 智能作业助手相机 3 2808.00
2 视频定位记录仪 6 2385.00
3 布控球 2 17940.00
4 测温筒型摄像机 10 3276.00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
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 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无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 财务要求: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视频类安防设备。
2)至少提供 1 份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
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
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
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
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 年 1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2.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
商;若应答人为代理商(或某应答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
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5 其他要求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
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 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
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
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
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
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
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 185 号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021-61586489
电子邮件:mengpp11@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联 系 人: 林星雨、丛笑澜
电 话: 16601950556
电子邮件: linxingyu.sh@chinaccs.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