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黄河路支行营业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东营黄河路支行营业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东营黄河路支行营业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就东营黄河路支行营业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东营黄河路支行营业用房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

DYLH2024-5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黄河路支行现址(东营区黄河路629号)于2006年7月份投入使用。 综合办公楼共5层,楼体高度为16.7米,建筑面积为4322.80平方米。拟对黄河路支行办公大楼进行消防维修改造,招标控制价174.45万元(含税),具体项目如下:

加装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在3-5楼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感系统、5楼加装消防疏散楼梯,消防控制室迁移至1楼,预算金额174.45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1家

工期:该工程工期为180天。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为起始日计算。

续签管理:不续签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5.投标人拟派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具备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发放安全员岗位证书,可只提供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报价期间;

7.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3.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办公楼或写字楼消防改造工程或消防工程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委托代理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4年 01月起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时 间: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止,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 点: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58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SOHO-2幢1636室)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拟派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合同/协议业绩原件。同时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领 取: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自行踏勘

八、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9日0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9日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东营分行(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会议室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46-*******

举报邮箱:dyjwbgs_sd@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地 址:中国银行东营分行(东营市南一路27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邵女士

电 话:0546-*******

电子函件:dyjhcwb_sd@bank-of-china.com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58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SOHO 2幢16楼

联系人:许女士 付女士

联系方式:0546-*******

电子函件:luhaogongsi@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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