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通知书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通知书

各相关供应商: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根据《合肥市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拟对“《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资格和能力,在合肥市委政法委已经备案,或在外地市级以上政法委备案得到确认;

3.供应商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政策制定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4.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服务内容

1.收集《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自行开展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调查方式不少于2种,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承接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报告书),并通过市委政法委备案;

3.所编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专门组织专家评审;

4.承担与《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听证、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会议记录及评审结论等)其他工作任务;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8万元,投标报价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投标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本次竞争性密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资料费、工本费、专家评审费、风险、交通、会务、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函和项目评估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及评估业绩等。需提交纸质文件及其扫描件电子文档(U盘提供),响应文件字迹清晰。响应文件须包装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准时送达合肥市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委托人现场听取方案简要陈述并登记。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修订《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公布实施之日止。

四、评审方式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组现场听取供应商方案简要陈述并进行评审。原则上响应文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出现最低报价大于1家的,由评审组通过现场投票方式从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选取1家。如经评审,供应商报价出现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水平情况,评审组将有权决定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报告书),评估报告通过市委政法委备案认可后两个月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结算价即合同价。以上均为无息支付。

六、其他事项

如对公告委托项目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合肥市城乡建设局0551-********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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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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