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交易公告长集工交招标公告

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交易公告长集工交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编号:GZQS2024B102

工程名称: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房加固改造项目,主要对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次招标规模:本次招标专业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加固、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进行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为准,如最终施工图与招标图纸不一致的,以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六、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4年 11 月 27 日至2024年 12 月 3 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含本日):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扫描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获取文件登记表》、汇款底单

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7日。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 12 月 4 日 09 时 30 分至2024年 12 月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9号科城大厦C座西416房 。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4日 10 时 00 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9号科城大厦C座西416房 。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zqszb@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获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麒麟岗支行

银行账号:3602 0130 0920 0243 375

(3)获取文件登记表(https://www.qszbdl.com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或见附件三)。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审查结果与评审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hp3zy.com)和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s://www.qszbdl.com/)网站中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hp3zy.com)和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s://www.qszbdl.com/)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s://www.qszbdl.com/)等网站发布。

十七、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国家、省、市及黄埔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 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长洲金洲北路一街19号平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无。


附件三: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文件价格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包组号(如有)

投标人(供应商)

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公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项目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获取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

文件(电子)接收邮箱:

附件资料

已按招标(采购)公告获取文件要求的材料提供齐全,内容详见附件。

备注

投标人(供应商)经办人签名:

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制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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