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X_LQ_2024_R_0029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的,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本次项目报价以杉木材长2-4米口径4-10cm每立方米单价为基准。 (特别说明:本次木材竞买项目与********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抚育间伐劳务承揽项目中标方不能是同一个单位或法人。)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树种、数量、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同时,应对参与交易的标的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 2.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时,负有履约和承担风险的责任。由于现场实物存在一定溢短。竞买前,须由意向受让方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勘察,并确认本次竞买木材的总量和质量。如无异议并参与竞买,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认可该数值。竞买成功后,木材的总量和质量所引发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将不再承担责任。 3.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严格遵照松溪县的相关规定进行销售调运,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项目报价以杉木2-4米口径4-10cm每立方米单价为基准, 其它规格木材价格详见下表:
2、标的简介所列的树种、数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木材数量与实际木材数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3、货款缴交及木材调运方式:先收款后发货,木材倒运数量达到200m3时,转让方根据成交单价及进仓数计算出货款金额并通知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否调运,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缴足货款,以此类推,倒运木材每达到200m3时都必须及时缴足货款。受让方未及时缴足货款,转让方有权将木材调运至指定货场,待受让方缴足货款后才允许调运,若接到缴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未缴款,转让方将有权没收押金,木材另作处理,在未及时缴款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货款通过受让方的对公账户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受让方调运木材时,必须有转让方指派的木材检验员到货场后才能装车,出仓检尺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量。 4、调运完成时间:本标的必须在伐区木材生产结束后半个月内完成所有的木材销售调运;码单及木材发票的收货单位为成交受让方。 5、本次木材竞买项目与********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抚育间伐劳务承揽项目中标方不能是同一个单位或法人。 6、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报备木材运输地点,若运送地点超出郑墩镇范围,受让方可以同木材生产方成交人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负。 7、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2005)》、《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搞好生产安全。否则,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次项目中的松木只能在松溪县县内运输销售,并在松溪县林业局指定松材线虫病疫(灾)木安全利用企业加工。 8、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销售竞买约定、木材购销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所在工区 | ||||||||||||||||||||||||||||||||||||||||||||
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 | |||||||||||||||||||||||||||||||||||||||||||||
联系人 | 蔡先生 电话 181*****10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29松溪木材竞买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木材购销合同》、《木材竞买约定》等;木材倒运数量达到200m3时,转让方根据成交单价及进仓数计算出货款金额并通知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否调运,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缴足货款,以此类推,倒运木材每达到200m3时都必须及时缴足货款。货款通过受让方的对公账户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户 名: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 账 号:13 9901 0104 0000 72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销售竞买约定 3.《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
项目名称 |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X_LQ_2024_R_0029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的,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本次项目报价以杉木材长2-4米口径4-10cm每立方米单价为基准。 (特别说明:本次木材竞买项目与********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抚育间伐劳务承揽项目中标方不能是同一个单位或法人。)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保留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标的的树种、数量、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同时,应对参与交易的标的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 2.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时,负有履约和承担风险的责任。由于现场实物存在一定溢短。竞买前,须由意向受让方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勘察,并确认本次竞买木材的总量和质量。如无异议并参与竞买,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认可该数值。竞买成功后,木材的总量和质量所引发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将不再承担责任。 3.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严格遵照松溪县的相关规定进行销售调运,确保松木安全利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并承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项目报价以杉木2-4米口径4-10cm每立方米单价为基准, 其它规格木材价格详见下表:
2、标的简介所列的树种、数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木材数量与实际木材数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3、货款缴交及木材调运方式:先收款后发货,木材倒运数量达到200m3时,转让方根据成交单价及进仓数计算出货款金额并通知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否调运,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缴足货款,以此类推,倒运木材每达到200m3时都必须及时缴足货款。受让方未及时缴足货款,转让方有权将木材调运至指定货场,待受让方缴足货款后才允许调运,若接到缴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未缴款,转让方将有权没收押金,木材另作处理,在未及时缴款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货款通过受让方的对公账户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受让方调运木材时,必须有转让方指派的木材检验员到货场后才能装车,出仓检尺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量。 4、调运完成时间:本标的必须在伐区木材生产结束后半个月内完成所有的木材销售调运;码单及木材发票的收货单位为成交受让方。 5、本次木材竞买项目与********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抚育间伐劳务承揽项目中标方不能是同一个单位或法人。 6、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报备木材运输地点,若运送地点超出郑墩镇范围,受让方可以同木材生产方成交人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负。 7、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2005)》、《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搞好生产安全。否则,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次项目中的松木只能在松溪县县内运输销售,并在松溪县林业局指定松材线虫病疫(灾)木安全利用企业加工。 8、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销售竞买约定、木材购销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所在工区 | ||||||||||||||||||||||||||||||||||||||||||||
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 | |||||||||||||||||||||||||||||||||||||||||||||
联系人 | 蔡先生 电话 181*****105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29松溪木材竞买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木材购销合同》、《木材竞买约定》等;木材倒运数量达到200m3时,转让方根据成交单价及进仓数计算出货款金额并通知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否调运,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缴足货款,以此类推,倒运木材每达到200m3时都必须及时缴足货款。货款通过受让方的对公账户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户 名: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 账 号:13 9901 0104 0000 72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木材销售竞买约定 3.《木材购销合同》(范本) |
标的代码 | 标的名称 | 工区 | 树种 | 参考数量(m3) | 竞价时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特别告知 | ||
合计 | 规格 | 非规 | |||||||
FJSSXLCMC***** | 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木材竞买第5标 | 杉溪、郑墩 | 杉木 | 147.5 | 147.5 | 10:00-10:30 | 2 | 按单价(元/m3)报价 | |
松木 | 155.8 | 155.8 | |||||||
阔叶树 | 2.9 | 2.9 | |||||||
合计 | 306.2 | 306.2 | |||||||
杉木 | 70.4 | 70.4 | |||||||
合计 | 70.4 | 70.4 |
杉木(m3) | 松木(m3)/阔叶树(m3) | ||
4-10cm | 由意向受让方报价 | 8cm-14cm | 按成交价下浮20元结算 |
12cm及以上 | 按成交价上浮170元结算 | 16cm-20cm | 按成交价上浮60元结算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