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已由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文物局关于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的批复的函(南文体旅函〔2024〕19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原南安丰州古城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明伦堂组群(学前广场、仪门、东西斋和明伦堂)、朱子祠组群(前广场、前厅、东西榉头和主殿)以及室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明伦堂组群(学前广场、仪门、东西斋和明伦堂)、朱子祠组群(前广场、前厅、东西榉头和主殿)以及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同时具备①国家文物局认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②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 号文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 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村段,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180*****076,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邮编:******

电子邮箱:fjtcdl@163.com

电 话:0595-********181*****111,传真:/

联 系 人:王丽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南安市府前大道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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