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师采购项目公告二次
培训讲师采购项目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光大永明人寿四川分公司培训讲师采购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邀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预计于12月9日-11日为银保渠道、12月12日-13日为经代渠道人员开展共计3次培训,现需采购培训讲师服务,培训时间为半天/次,每次培训授课不少于3小时/课时。
经代渠道培训主题围绕养老及养老年金销售逻辑等展开培训。
银保渠道培训主题围绕渠道客户经营、分红险市场分析等展开培训。
三、参与采购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被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金融行业(寿险公司、保险经纪代理公司、银行)培训经验。
四、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报名表(需盖章扫描)、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chao.ye@sleb.cn;
项目报名联系人:叶超 联系电话:028-********;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六、费用承担
参与采购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七、保密
参与采购及应答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九、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4年 11 月 26 日
标签: 培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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