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沧州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石港铁路沧州西站为基础,建设集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社会车辆换乘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项目总建筑面积 26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客运站、公交枢纽、停车场、道路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机动车停车位701个、充电桩133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 09:00至2024-1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须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亿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阳 电话:187*****702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电话:0317- *******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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