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战区陆军机关和分队食堂副食品招标公告
东部战区陆军机关和分队食堂副食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DLJG—1002 |
开标时间:2016-12-2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 |
业主名称:东部战区陆军机关和分队食堂 |
所属地区: |
一、项目名称、编号 名称:东部战区陆军机关和分队食堂副食品采购 编号:2016—DLJG—1002 二、项目概况 主要涵盖:蔬菜、水果、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冻品、干货、调料、生鲜和牛奶等副食品。时间从2017年1月至12月,采购金额约60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内部财务报告);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必须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和银行对账单,在福州地区有销售副食品的实体场所(如超市、市场、卖场)或配送公司;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投标单位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入围投标单位数量不少于7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 1.提供资料:投标申请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表及银行对账单、最近一年税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销售副食品的实体场所(如超市、市场、卖场)或配送公司的相关资料(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以及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18时前,福州市鼓楼区白龙路4号。 3.联系人:宋海滨,180*****283;刘军朋,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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