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4﹞第1204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银行总行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采购内容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总行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2.2 采购预算:99万元(含税),总额包含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约定的供货、技术支持及保修所对应的价格,招标人不需另行承担费用。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内容:哈尔滨银行总行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的相关软硬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采购物品配送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
2.6配送地点要求:哈尔滨。
2.8包装要求:除另有规定,货物的包装以原厂商包装为准,但应遵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2.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验收通过并签署验收报告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付款材料(付款申请书、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报告),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0%,且发票通过认证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5%。
2、验收通过并签署验收报告___年/月后,如设备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付款材料(付款申请书、乙方出具的收据、系统巡检报告),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
2.11质保/维保期限要求:三年
2.12安装、调试、验收标准:
(1)招标人或其代表需在货物交付时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对货物进行清点,对货物包装、品牌等进行检查,并在交货清单上进行书面签收,如果货物外包装出现破损的,招标人应当如实在交货清单上详细批注,否则视为货物交付外表状况完好。
(2)招标人应当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箱加电验收,在开箱验收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拆箱加电验收,双方代表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如招标人对货物有任何异议,应在货物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完成验收的,货物交付10个工作日后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对于招标人的异议,投标人确认属实或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检验证明的,投标人应及时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采取其他措施直至加电验收合格。
2.12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招标(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1个“集成海康威视监控系统或平台”成功案例。
2.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海康威视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资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清晰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团队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证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7.2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
7.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451-
********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