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一、2023年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一)2023年1月5日,县公安局代县政府起草的 《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正式印发施行。具体如下:
2022年5月26日,成立《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起草专班,2022年6月22日,县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征求广大市民关于禁燃时间和禁燃区域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7月6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题研究会,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征求意见反馈表》,就《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乡镇、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起草专班根据意见建议先后六次对《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2022年8月24日,《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2022年9月28日《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报送县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于2023年1月5日正式实施。
(二)2023年12月7日,县公安局代县政府办起草的《霍邱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作方案》经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程序正式印发施行。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5日-2023年12月4日通过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2024年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县公安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没有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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