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4辐射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904辐射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904项目辐射防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904项目辐射防护设备招标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辐射防护设备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162337

2. 招标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固定式空气取样系统

1套

包括便携式空气取样装置6台,取样流量:0~12m3/h(可调);

壁挂式空气取样装置3台取样流量:0~6 m3/h(可调);;(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均可安装圆形的直径为60~70mm的滤膜。

固定式空气取样系统

1套

包括便携式空气取样装置12台,取样流量:0~12 m3/h(可调);

壁挂式空气取样装置5台, 取样流量:0~6m3/h(可调);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均可安装圆形的直径为60~70mm的滤膜。

便携式空气取样器

5台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气载流出物取样监测系统

3套

每套包括2台(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样品采集及处理装置

1套

包括大流量取样装置2台;恒温恒湿箱1台;电热板1台。(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热释光剂量监测系统

1套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气载流出物连续监测系统

1套

(流量计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同类工程项目设备供应、指导安装、调试和服务的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凡投标方提供的主要设备,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厂的资格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2.3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货物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然后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购买招标文件或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扫描件email到以下指定邮箱:nmgzbquzhigang@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标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9时0分,地点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公司AP1000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屈志刚

电话:0471- *******

传真:****-*******

电子邮件:nmgzbquzhigang@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673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电话:****-*******

                         2016年11月14日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904项目辐射防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904项目辐射防护设备招标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辐射防护设备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162337

2. 招标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固定式空气取样系统

1套

包括便携式空气取样装置6台,取样流量:0~12m3/h(可调);

壁挂式空气取样装置3台取样流量:0~6 m3/h(可调);;(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均可安装圆形的直径为60~70mm的滤膜。

固定式空气取样系统

1套

包括便携式空气取样装置12台,取样流量:0~12 m3/h(可调);

壁挂式空气取样装置5台, 取样流量:0~6m3/h(可调);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均可安装圆形的直径为60~70mm的滤膜。

便携式空气取样器

5台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气载流出物取样监测系统

3套

每套包括2台(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样品采集及处理装置

1套

包括大流量取样装置2台;恒温恒湿箱1台;电热板1台。(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热释光剂量监测系统

1套

(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气载流出物连续监测系统

1套

(流量计附带第三方检定证书)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同类工程项目设备供应、指导安装、调试和服务的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凡投标方提供的主要设备,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厂的资格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2.3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货物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然后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购买招标文件或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扫描件email到以下指定邮箱:nmgzbquzhigang@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标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9时0分,地点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公司AP1000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屈志刚

电话:0471- *******

传真:****-*******

电子邮件:nmgzbquzhigang@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673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电话:****-*******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辐射防护设备 燃料 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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