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项目采购公告
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项目采购公告
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
项目采购公告
因业务需要,我司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项目,拟选定一家专业化机构提供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信用良好、业务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020)文件要求负责预案的编制及评审(需不少于3名专家进行预案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应急预案在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备案。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内容:
2.1城市公交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2.2新能源汽车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2.1新能源车辆行驶过程中自燃现场应急预案;
2.2.2新能源车辆充电自燃现场应急预案;
2.3突发传染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2.4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5防风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2.6紧急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6.1乘客干扰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2.6.2停车场架空电线脱落应急处置预案;
2.6.3驾驶员突发疾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2.6.4车辆发生故障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2.6.5易燃易爆品上车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2.6.6车辆落水应急处置预案;
2.6.7驾驶视线不良应急处置预案;
2.7全市37个调度点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投标人自行组织人员深入采购人37个调度点进行预案编制的调研)。
(四)知识产权
中标方应保证成果不会发生任何知识产权瑕疵,如出现第三方提出知识产权索赔,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知识产权归属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五)时间要求
为配合采购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如未按时完成,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逾期费用。
(六)项目预算:15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七)采购方式:比选。
(八)服务地点:海口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具有安全咨询服务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内容的)。
(二)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条件和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依法纳税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r.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需对本次项目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违规造假情形,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4年 11 月27 日至 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凤翔西路丁村一横路东站公交枢纽站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楼安全管理部。
(二)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凡有意参与投标报价者,请在以上规定时间、地点报名。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 11 月29 日 15 时(北京时间),地点:海口市凤翔西路丁村一横路东站公交枢纽站海口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楼安全管理部。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询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林先生,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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