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西宁海关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西宁海关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主要用于植物产品关键品质指标测定,加强初筛鉴定等设施建设,提升查验技术水平和工作效能,强化对动植检疫鉴定初筛能力和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以及外来入侵生物的日常监测、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海关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格尔木海关
招标范围:购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一套。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预算金额(元):17万元
最高限价:17万元
其它详见采购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标及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年限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询比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方案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西办公楼4楼404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联系获取
获取采购方案时应提供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方案。
以上资料,均需供应商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西办公楼4楼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西办公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财务处
联系电话:09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格尔木海关
地址:格尔木市八一中路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办公楼404室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71-*******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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