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拍摄制作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专题片的公开征询报价邀请函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拍摄制作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专题片的公开征询报价邀请函

各意向供应商:

  为总结推广我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拍摄制作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专题片。现公开征集意愿供应商,对该服务进行密封报价。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相关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需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脚本创作和拍摄制作能力,具有近3年以内至少1部与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合作的成功案例(包括:政论片、汇报片、宣传片、广告片、微电影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用实地拍摄和视频制作的方式,充分展现我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六个全国率先”经验,以及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取得的民生成效。

  2.制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3.专题片时长要求约8至10分钟。

  6.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高清摄影摄像、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实景等手段进行拍摄制作。拍摄素材至少覆盖我省15个县。

  7.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组至少由8人组成,包括编导、撰稿、摄像、灯光、后期、服化、道具制作等人员。

  8.负责专题片的策划方案、脚本、摄制、剪辑、配音配乐、特效包装、字幕等内容。

  9.专题片播放格式为主流高清格式,能满足多平台播放需求多格式版本。

  10.专题片需在省级主流媒体的视频移动客户端和视频网站投放。

  11.制作成品时,应根据中心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短视频,直至中心验收通过。

  12.通过验收后的3个日历日内提供可编辑的成品电子版本、优盘存储10份。

  三、报价说明

  (一)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报价为包干报价,总报价为短视频成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人工、税收等费用等。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应考虑在供货期限内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因发生以上情况成交供应商申请单价变更的,我中心将予以拒绝。

  四、评审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一)价格分满分为30分

  供应商根据附件1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邀请函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

  (二)技术、商务分 满分70分

  

  五、报价材料构成及时间要求

  (一)报价材料第一部分: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二)报价材料第二部分:

  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报价人即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本邀请函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5.近3年以内至少1部与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合作的成功案例(包括:政论片、汇报片、宣传片、广告片、微电影等)佐证材料。报价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技术商务部分材料。

  未按照本邀请函规定附件模版提交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以上材料均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全部材料整体密封后于2024年11月29日17点00分前提交原件一份送至中心综合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91-*********。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东20栋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邮编:******

  附件:1. 报价函

   2.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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