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广场•新桂国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桂广场•新桂国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桂广场?新桂国际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新桂广场?新桂国际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4]28号、株发改备[2016]1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5]50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桂广场?新桂国际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新塘路
2.3 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1541.19平方米,拟建设住宅楼、写字楼、区内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54567.7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0363.3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204.32平方米。项目拟建设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29345.9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26层,建筑高度99.75米;2#栋住宅建筑面积11208.3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24层,建筑高度72.45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013.43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2层。项目总投资21800万元,工程费用约73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8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65周岁,无在监项目;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6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
6.2 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湘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塘路1600号
联 系 人:黄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室
联 系 人:伍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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