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儋州市省市级河湖长公示牌画面更换工作项目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儋州市省市级河湖长公示牌画面更换工作项目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儋州市省市级河湖长公示牌画面更换工作项目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省市级河湖长公示牌画面更换工作。
(二)项目内容:组织人员对南渡江、珠碧江、文澜河、大塘河、光吉河、松涛水库、南水吉沟、沙河水库、排浦江、光村水、大岭河、妙山河、丰猛水、打拖河、文科河、尧龙河、南正水、北门江、山鸡江、红洋水库、松涛东干渠、太平河、牙拉河、石滩河、春江、徐浦水等26条(宗)省市级河湖的河湖长公示牌现场实地勘察,确定需要更换的公示牌,并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换,包含各级河湖长姓名、职务、电话等。(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经费预算:3.52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车辆(含燃油及维护费用)、工作餐、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办单位在整个工作安排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拒绝受理。
(三)本次拒绝受理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报名期内将投标相关材料直接面送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2楼201室,投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价函(控制价3.52万元,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人工费等,报价以具体金额为准、单位为万元,并保留2位有效小数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中国;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投标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注:报名材料须包含1本原件胶装和2本彩印胶装的投标材料,亦可3本均为原件胶装,并附刻录有投标材料盖章版彩色扫描件U盘1个),证件及图件的复印件必须彩印且清晰。
(三)投标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全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2楼201室。
(三)联系方式:郭先生,联系电话0898-********。
五、审查工作
(一)组织审查:市水务局组织各科室代表会同投标单位代表一同对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注:投标单位代表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待查)。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暂定):2024年12月2日上午10:30至11:00于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评定方式和方法:1.项目遴选采用经审查的最低报价法。2.经审查,以所有符合报名的投标报价数额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3.经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单位时,本次招标情况按废标处理,下一步进行重新招标。
儋州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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