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汇龙镇土壤调查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汇龙镇土壤调查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汇龙镇土壤调查项目进行市场采购询价。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启东市汇龙镇范围内,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2.服务范围:进行所确定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开展场地污染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采样分析、专家评估等方式,初步查明所涉地块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范围,形成场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合同为准)。调查单位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的调查工作,出具《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目的、技术依据、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方法、数据分析及结论等,调查单位协助报告送审及评审,最终获得主管部门备案。

若初步调查结果不符合出让要求,须确定潜在污染区域、污染物构成及污染程度,进行污染场地详细调查,编制详细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地块信息、污染物的分布及影响范围,并附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编制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充分考虑场地污染物特性和扩撒途径等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的影响,明确风险水平;计算场地修复目标及修复范围;提出治理与修复建议;地块修复完成后的二次调查。

3.质量要求:调查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及最新相关规定的要求。该调查最终成果须通过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评审专家以及采购方组成的评审小组的论证评审,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相关系统中备案。

4.服务期限:约定服务期有效期限为一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5.检测工期:按招标人委托单完成土壤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的调查报告。

6.检测目的:出具的调查报告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土壤质量,确保标准。所出具的调查报告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二、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根据单个项目的费用 *实际数量,一年结算一次。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启东市汇龙镇土壤调查项目询价报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4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5楼)],联系人:施伶俐,联系电话:0513-********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启东市汇龙镇土壤调查项目询价报价表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27日


报价表(2).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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