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公共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公共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SDJZ******

项目名称: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36万元/年(预算经费总额的8%,本项目预算经费为29.5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自2024年11月27日09:00至2024年12月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遂宁市电教教仪站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4日 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十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十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

联系方式:0825-*******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公共服务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预算经费总额的8%(本项目预算经费为29.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概况

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为核心、以教师教学创新能力提升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遂宁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遂宁市电教教仪站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名供应商组织实施教育公共服务相关活动。

2、本项目预算经费为29.5万元/年,供应商按预算经费总额与成交百分比计取管理费,并收取与该项目相关税费等额的财务管理费用,其余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备注

1

教科所

各学段各学科优质课展评


届期论文评审

教科研课题立项评审

微课比赛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市级评审(质量评估类)

144人(按照每学段每学科3位评审专家聘请)

初、高中心理健康优质课

10

初中化学赛课

12

初、高中英语优质课展评

24

初、高中历史优质课展评

24

初中生物赛课

5

化学微课比赛

5

市级课题立项评审

15

小学语文赛课

5

中学语文教学展评

12

初、高数学优质展评

20

小学、初中政治优质课展评

15

高中德育优质课

5

2

基教科

特色学校评估

8

教材教辅评选

35

3

电教站

信息技术优质课展评

5

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评估

4

本地数字资源开发质量评估


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市级评审

5

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市级评审

5

实验教学系列评审活动

10

实验教学市级评估活动

12

4

督导室

县区“全面改薄"市级督导,6天


县区“学校建设”专项督导,6天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过程督导、现场评估各1次,4天

安居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导创建工作过程督导两次,2天

市教育督导组县区交叉督导,5天

市直属学校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各1次,14天

县区年度工作综合督导,6天

国、省督导办布置开展的专项督导市级督导4次,24天

5

相关科室

按省教厅、市教体局工作安排组织的其他评选项目


(二)相关要求

1、由供应商组织实施项目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论性意见或报告。

2、在规定范围内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安排专人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服务工作。

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3年。

2.验收要求: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本项目预算经费,供应商按预算经费总额与成交百分比计取管理费,并收取与该项目相关税费等额的财务管理费用,其余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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