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部分UPS电池检修维护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部分UPS电池检修维护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部分车间(站)
UPS电池检修维护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BTZ-2024-31-2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现对包头车站管辖车间(站)及包头车站主机房UPS检修维护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对公积坂站、公庙子站、古城湾站、萨拉齐站、万水泉站、包头站、包头东站共计7套UPS主机和电池检修维护。其中:电池检测10处,更换电池1处,拆除电池1处,安装电池1处;共计176块(详见附件明细),需出具检修维护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经营企业;熟悉所投铁路车站UPS供电系统,具备相关铁路车站UPS设备维护经验,且无不良记录,需提供用户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维保检验所需的电阻仪,万用表,绝缘手套,照明设备,具有至少2名工程师有效的特种作业证(电工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报价单位应有设备制造商服务授权书、工程师服务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报价单位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报价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呼和浩特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打印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加盖公章的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16:00:00时至2024-11-29 16: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书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 17:00:00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南端包头火车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将于2024年12月2日14:30开启报价文件,开启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南端包头火车站贵宾室会议室。逾期到达的将视为放弃谈判。本项目共进行2轮谈判,公开开启最终报价,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朱工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南端包头火车站
邮编:******
电话: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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