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直各单位: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制定了《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5日
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有关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擦亮“宪法与浙江”法治金名片,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八五”普法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至31日
五、活动安排
(一)省级相关单位(部门)活动
1.举办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2.举办2024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依法治省办)
3.举办“法润网络 浙里有宪”主题活动。〔主办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4.举办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5.举办“港航扬帆 法治护航”普法现场观摩活动。〔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6.举办“青年普法志愿者宪法宣传基层行”主题活动。〔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7.举办“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法活动。〔主办单位:中国移动浙江公司、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8.开展“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主题活动。〔主办单位: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9.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10.开展“法援惠民生 情暖千万家”系列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
11.组织厅机关未参加过宪法宣誓的处级干部、新提任处级干部以及新招录干部开展宪法集体宣誓活动。(主办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
1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全省交管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新媒体联动、亮屏行动、普法活动、专题展播等“五个一”系列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公安厅)
13.举办厅机关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和法治主题宣传讲座,组织开展以新修改会计法为主题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财政厅)
14.举办厅机关新提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阵地,开展“舞动青春旋律 唱响新时代普法‘好声音’ ”系列活动。(主办单位:省水利厅)
15.开展“宪法与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6.举办2024年浙江省“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暨《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省统计局)
17.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现场法治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检察院)
18.开展“学宪法 懂税法”主题活动。(主办单位:省税务局)
19.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依托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开展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省总工会)
20.组织相关科普基地、高校社科联、“浙里·悦读读书会联盟”等,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润童心 温暖守未”“宪启民 法兴邦——共筑法治中国梦”等主题宣讲活动。(主办单位:省社科联)
21.在浙江文艺网推出“‘法’入人心 精彩呈‘宪’”专栏,以文艺的方式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促进法治文化传播;在“12·4”国家宪法日,“浙江文艺”公众号推出特别报道,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宪法知识。(主办单位:省文联)
22.结合宪法宣传,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助力外贸质升量稳12条措施等送法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主办单位:杭州海关)
(二)地方活动
杭州市: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纪念“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全市首个“地铁普法驿站”,发布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基层优秀实践案例,“云端普法”实践成果展示。
宁波市: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市县镇村四级在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市级以上法治文化基地、地铁站点、法治宣传电子融屏等平台同步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与市委老干部局签署“银雁普法”法治宣传品牌建设合作协议,并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会同市教育局开设宪法主题“法治班课”。
温州市:在龙港市湿地公园举办温州市2024年“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温州市第九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温州市2024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温州市第六届“最美温州·无法不抖”法治抖音大赛,举办温州市公民法治素养研究和实践中心揭牌启用仪式。
湖州市:开展“‘宪’入我心 共话法治”普法直播、广场(商圈)普法市集、法治文化示范带快闪、“法律明白人说宪法”微视频展播、“宪法与我的故事”征集等系列活动。
嘉兴市:举办嘉兴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文艺(化)活动暨全市企业法务人员(合规师)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推进会,期间在秀洲区试点开展“企业法务助企纾困促发展案例展示评选大赛”活动。
绍兴市:举办绍兴市2024年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法治辩论赛活动;在绍兴广播全频率播出《宪法在心,幸运在握》特别节目,推出《法润“绍”年》专题访谈栏目;开展“与法同行 ‘宪’在心中”宪法知识竞赛、越剧法治文艺汇演、“红领巾”普法代言人评选、“宪法嘉年华”法治集市等活动;打造普法主题公交车,在公交地铁、城市楼宇电视投放普法宣传视频。
金华市:举办金华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依托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推出法治讲座、视频教学等系列法律宣讲活动;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举办集中宪法宣誓仪式、人大代表谈宪法、学宪法讲宪法等;开展全市基层司法所“比拼赛”活动。
衢州市:举办衢州市“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与宪同行、法护雏鹰”宪法宣传和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系列活动;发布“一句话普法”“一分钟普法”等“小切口”普法品牌;举办生物多样性保护、钱塘江流域禁渔、污水治理等专题普法活动;组织衢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线上测试和线下“飞行”抽测;在高铁站、飞机场等发布系列法治宣传公益广告。
舟山市:深化“法治方舟”海陆同频普法工作品牌,利用海上客运场站、船舶全域开展宪法宣传和随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普法海疆行”活动,依托“青力助法”法治宣演团到海岛开展宪法宣传;发布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地方版、大学生版和县(区)“一县一版”。
台州市:举办“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台州和合法治文化汇演活动,同时进行线上直播;联合开展市县两级“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宪法与你同行”普法脱口秀、“奔跑吧法律人——重走大师之路”半程马拉松比赛和以“思辨铸剑锋 执法提效能”为主题的“法律人”法治辩论赛等活动。
丽水市:举办丽水法治文化公园室内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第三届校园法治文化节、“宪”在启航亲子法治定向赛、“魅力古村 法治打卡”徒步活动、宪法主题创意集市、宪法主题“法治村晚”;组织丽水市第四届法治微视频评选及展播。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活动,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形成“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整体推进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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