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牌电站“7.10特大暴雨”灾后复建工程工业电视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沙牌电站“7.10特大暴雨”灾后复建工程工业电视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沙牌电站“7.10特大暴雨”灾后复建工程工业电视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HTC-HW-2016-0608二、招标项目简介:2.1建设地点:阿坝州汶川县草坡乡沙牌水电站
2.2工程规模:中型水电站。
2.3招标范围:包括采购清单和相应技术资料的全部内容,供货至招标人安装现场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2.4计划工期(交货及安装):60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 近5年内(2011年至2015年)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水电站(单机额定容量大于18MW的水轮发电机组)工业电视及其附属设备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2014、2015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 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10: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收原件外,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评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岷电公司总部办公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 30层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人:陈美情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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