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信息化学品/录音录像带 | ||
采购单位 |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南平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11:57 |
报名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 09:00至2016年11月19日 23:00 | ||
报名地点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9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38.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官宗兵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66 | ||
采购单位 |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光泽县文昌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志刚 139*****8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光泽县新华大楼3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官宗兵 138*****066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项目编号:FJZH2016-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官宗兵
项目联系电话:138*****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光泽县文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志刚 139*****8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官宗兵 138*****066
代理机构地址: 光泽县新华大楼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2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至2016年11月19日 2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四、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5: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00至2016年11月19日 2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在线匿名的方式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5:00至2016年11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录像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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